2 —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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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规模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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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本条规定是对城【市给水?工程整体《规,模,的界定城市》给水工程是保障城】镇居民健康》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安全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由!于,城市水资源条—件,、用水需求和用水】结构差异《较,大必须满足不—同城市水《资源:利用的多种服务和】需求因此要求城【市建设“与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给水工程城】市给水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不能中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也要保证【供给不低《于城市?事,故用水量(即正常】水量的70%)满足!用户用水需求—主要是指提供供水】服务时应该保—障用户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需求对水】质或水压《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应!单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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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本条规定了》城,市必须建设给水系统!和供水量应与—可利用水资源相协调!的要求供水量与【可,利用水?资源:相协调杜绝过度【。开采是水《资源平衡、》水环境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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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8:号2:020年3月27日!第二次修订)第十条!规定“?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应该提出保持【协调的对策》包括积极开发并保护!水资源?;对城镇的合理规模!和产业结构提出建议!;,积极推广节约用水】污,水资:源化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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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给水工程关系!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关系着城】市的文明、安全和】公众:。的生活质量》因此必须认真—编制城?。市给水规划科学【预测城市用水量【、城市用《水负荷分布避免不】断建设、重复建【设;:合,理开发水《资源对城《市,远期水资源进行【控制和保《。护,;协调城市给—水设施的布局适【应城市的发展—正确指?导给水?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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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8号2020!年3月2《7日:第二次修订》)相关规《定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时》。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进行【水,资源可利用量和【城市:需水量的供需平【衡,分析给水《规划中涉《及的:水资:源、:水环境等《内容应与《水利、?环保部门《的规划相协调—以,保证多?规协调避免矛盾【和冲突提高》。规划可实施性给水规!划,应该用系统思维分析!城市水问《题一方面体现从水源!-,取水:-净水-供》水-用水-排水-水!体的自然循环过【程,另一方面就给水【系,统与雨水系统—、污水系统、再生】水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等:协调给水《。。指标选?取、:给,水水量预测、—水源:地,与受纳水《体、:水厂:选址:、管网?布,置等分析涉水规划】间的关系和影响保证!目标指标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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