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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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规模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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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本条规定是】对城市给水工程整】体规模的《。界定城市给水工【程是保障城》镇居民健康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安》全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由【于,城,市水资源条件、用水!需求和用水结—构差异较《大必须满足》不同:城市水资源》利用的多种服—务和需求因此要【求城:市建设?“,与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给水工程】。城市给?水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不能中!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也要保】证供给不《。低,于城市?事故用水量(即正常!水量:的70%)满足用】户,用,水需求?主要是指提供供水】服务时应该》保障用户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需求对水《质或水压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应?单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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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本条规定了城市必】须建:设给水系统和供水量!。应与可利用水资源相!协调的要求供水【量与可?利用水资源相协【调杜绝过度开—采是水资源平—。衡,、水环?境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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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8号202!0年3月27日第】。二次:修订)第十条规定“!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应该:提出保持协调的对策!包括积极开发—并保护水资源—。;对:城镇的合《理规模和产业结构】提出建议;积极推广!节约:用水污水资》源化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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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给水工程《关系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关系着城【。市的文明、安—全,和公:众的生活质》量,因此必须认真编制】城市给水规划科学】预测:城,市用水量、城市【用水负荷《分布避?免不断建设、重复建!设;合理开发—水资源对《城市远?期水资源进行—控制和保护;协调】城市给?水设施的布局—适应城市的发展正】确指导给水工程建】设
【 根据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8号2—02:0年3月《27日第二次修订】)相关规定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时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进行】水,资源可利用量—和城市?需水量的供》需平衡?分析给水规划中涉】及的水资源》、水环境等内—容应与?水利、环保》部门的规划》相,协调:以保证多规协调避】免矛盾和《冲突提高《规划:可实施性给水规划应!。该用系统《。思维分析城市水问题!。一方:面体现从水源-取水!。-净水-供水-用】水-排水-水体【的自然循环过程另一!方面就给水系统与雨!水,系统、污《水系统、再生水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等协!调给水指标选—。取、给?水水量预测、—水源地与受纳水体】、水厂选址、管网】布置等分析涉水规】划间的关《系和影响保证目标指!标,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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