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水量
!
3.2《.1 给》水工程?设计规模应满足【供水范围规划—年限内的最高—。日用:水量
》
?3.2.《2 当一》。年,中25%天数的【日供水量达到建设规!模95%《以上时应进行—给,水工程新建或扩【建的必要《性论证
【
3.2.3 】 城市给水系统的应!急供水?规模应满《足供水范围居民【基本生活用水水量的!要求
《
:。
3.2.4 】 城市给水系统必】。。须计量供水量和用水!量
—
3.?2.5 《 城市供水范围【内下列水量应进【行计量
【。
,
, ? 1 自产供【水量;
【
—2 : 外购供水量;
】
】 3 注册用户】用,水量中的《居民家庭用水—量、公共服务用【水量、?生产运?营用:水量以及向相邻区】。域管网输出的水量】等
:
:
3.2—.6 用于贸【。。易结算的水量计量】仪表:。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