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 水量《
3!.2.1 》 ,给,水工程设计规模应】满足供水范围—规划年限《。内的:最高日用水量
!
,
3.2.2【 当一年中25】%天数的日供水量】达到:建设规模9》5%以上时应进行】给水工程新》建或扩?。建的必要性论—证,
3.2!.3 城》市给水系统的—应急供水规模应满】足,供水范围居民基本生!活用水水《量的要求
!
,3.2.《4 ?城,市给水系统必须【计量供水量和用【水量
【
3.2《.5 城市供水】。范围内下列水量【应进:行计量
】
《 1 自产供水】量;
】 : 2 外—购供水量;
】
:
3 【 注册?用户用水量中的居】民家庭用水量—、公共服务用水量】、生产运营用水量】以及向相邻》区域管网输出—的水量等
》
3.2.!6 用《于贸易结《算的水量计》量仪:表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