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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水量
【
,。
3.2!.1 给水工【程设计规模》应满足供《水范围规《划年限内的》。最高日用水》量
3】.2.2 当一年!中2:5%:天数的日供》水量达到建设规模】95%以上》时应进行给》水工程?新建或扩建的必【。要性论证
—
3.—2.3? , 城市给水系统的】应急供水《规模应满足》供,。水范围居民基本生活!用水水量的要—求
3.!2.4 《 城市给水系统必须!计量供?。水,量和用水量
!
3?.2.5 —城市供水范围内下列!。水量应进行计量
!
》 : 1 自产供水】。量;
—
,
2— , 外购供水量;
!
》 3 —注册用户《用水量中《的居民家庭用—水量、公共》服务用水量、生【。产运营用水量以及】向相邻区《域管网输出的水量等!
—3,.2.6 用于贸!易结算的水量计量】仪表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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