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运行维护
2.3.1 城市给水工程的运行维护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应严格执行。
2.3.2 城市给水工程应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建立全过程档案。
2.3.3 城市给水工程电气设施运行与维护作业应符合电业工作安全规程的规定,满足安全要求。
2.3.4 当城市给水系统需要停水时,应提前通告;当发生紧急事故时,应及时通告。
2.3 运行维护
2.3.1 城市给水工程的运行维护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应严格执行。
2.3.2 城市给水工程应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建立全过程档案。
2.3.3 城市给水工程电气设施运行与维护作业应符合电业工作安全规程的规定,满足安全要求。
2.3.4 当城市给水系统需要停水时,应提前通告;当发生紧急事故时,应及时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