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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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城》乡排水工《程是:保障:城镇居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强调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行排】水工程?设施是?。为,了促进排《水工:程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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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国家相【关法律、部门规章】。和技术经济政—策,对有关城乡排水工】程设施提出了诸多严!格规定?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提—出了对“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的具体!规定这?些都是编《制本规范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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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城乡居住区的—永久性室外排水【工程要求覆盖—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管理本规《范所指的城镇—包括城市、县域城】镇体:系内的?城镇以?及镇:域镇村?体系里的镇区本规范!城镇和乡村》。的差异性《要求分别以“城【镇”和“乡村—”区分其他条文同时!适用于城乡排水工】程经:济发达地区的乡村】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城镇—标准适度《提高建设和运行管理!要求
】。1.0.《3 本条规—定了排?水工程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遵循的!总,体原则结合排水【工程的特点》统筹:城镇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再生水利用加—。强对城乡及其周【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的!保护并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维持生态系统—。对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的?能力城镇开发—应根据“《生态基线、环境底】线、安全红线、资源!上限”的《目标控制开发强度】根据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划定的】蓝线和水面率—要求做好保护工作不!占用蓝线《应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区域、堤防和护堤】地(自堤防》背,水坡坡?脚分别外《延)等同时为—保护流?。域,水环境应对》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并应根据流域—水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城乡?。生,活污水的处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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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本条规定《了排水工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智能化的要求【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技术《不断:涌现为此鼓》励,在排水?工程项?目中采用《经过鉴定、节地节】能和经济高效的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逐步采?用智能化《的,技术和设备来代替人!工进行操作》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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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是以【工程建设《活动结果为导—。向的技术规定—突,出了建设工程—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但是规范中关键】技术措施不》能涵盖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采《用的全部技术方法】和措施仅仅是保【障工程性能的“关】键点”很多关键技】术措施具《有“指令性》”特:点即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去“做?什么”规范要求的结!果是要保障》建设工程《的性能因《此能否达《到规范中性能的要求!以及工程技术人【员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按《照规范的要求去执】行需:要进行全面的判定其!中重点是能否保证工!程性能符合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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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行这种判定的【主体应为工》程建设的相关责任主!体这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强调:。了,工程监管、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既规定了首要责任】也确定了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是各方《主体落实责任—的必要条件是基本】。的、:底线的条件有义务对!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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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了支持—创新鼓励创新—成果在建设工程【中应用当拟采—用的新技《术在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或推《荐性标准《中没有相关规定时】应当对?拟采用的工程技术或!措施进行论证确保建!设,。工程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规定的【工程性能要求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应满足国家对】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经:济社会管理、能源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等相关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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