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布线系》统设计
《
《
6—.1 ? 一般规定
【。
! 本:章,适用于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布?线系:统的选择和敷设【。主要规定电》力,。。线缆、?控制线缆、智能化】线缆等的《选择和敷设电力【。线,。缆包:括,10kV~》35:kV高压《供电:电缆、1kV及以】下低:压供配电线缆、照明!配电线缆、消防【配电:线,缆等;控制线—缆包:括二次回路》线,。缆、控制回路线缆】等;智能化》线缆包括智能化系统!信号线缆《、消:防报警信号线缆等“!线缆:”包括电线、—电缆、光缆》等
《
,
6.1.—1 : 制定本条的—目的是强调在—电气与智能化系统布!线时应关注布线系统!安全
!。 , 1 高压电】缆(1kV以—上)与低压线缆(1!kV及以《下)不允许同管或同!电缆桥架敷设因为】高压:电缆承?。载电压?高其电场强度远高】于低压线缆会影【响低压线缆中—电压、?电流的稳定性降低电!能传输质量》另,外高压电缆短—。路,能量大?破坏力强一旦—发生短路故障对低压!线缆有较大的破【坏性
【
低—压线路(1k—V,及以下)与特—低,压线路(50—V及以?下)的配电》。线缆:一,般也应分导管—、分槽盒《敷设当同《槽盒敷?设时应满足本—规范第4.4.2条!第3款的规定—
,
— ?2 电力线缆和智!能化线缆不允许共管!或共电缆桥架—敷,设除避免第1款【的不利?影响外电力线缆对智!能化线缆的电磁干】扰也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故二者不应共【管或:共电缆桥架敷设【
?
:
, 3 【有可燃物的建筑闷】顶和吊顶是指—耐火等级为》三级:、四级的建筑—。物的闷顶和吊顶【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吊顶的建筑空间【防,火要求高于非—可燃物建造》的闷顶?和吊顶如果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吊顶【。内配电?线缆穿PVC导【管或采用PV—C槽盒布《线一旦建《筑物发生《火灾易?加速火?灾蔓延因此要—求电:力,线缆在?这些建?筑空间内采用不【。。燃材料做保》护如:采用金属导管、金】属槽盒布《线,这,是为了?保证防火安全采取的!措施中国消防手册所!定义:建筑内吊顶的可燃物!包,括木:结构、?木吊顶板《、P:V吊顶板、泡沫吸声!板、:PC聚?碳酸酯板和膜—材等非可燃》物包括钢筋混凝【土、:轻钢龙?骨、石?膏,板、铝扣板》和金属扣《板
! 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吊顶内敷设的!。电力线缆和照—明线缆应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布线如果采用】的电:力线缆?本身自带不燃材【料的护套可》不,采用金属《导,管,或金属?槽盒保护
【
6.1.2 ! 制定本《条,的目的是《保障布线《系统的安全》避免电线散热不良】。绝缘水平降》。。低而导致的安—全隐患
!。 《线缆的总截面面【。。积包括其外护—层本条?规定了线《。缆在导管和》电缆槽?盒,内敷:设时其总截面面积】与,。导管和电缆槽盒内】截,面面积比值的最低要!求电:力线缆需考虑—。通电以后的散热问题!本条只?对配电电《线总截面面积—作,出,。了不应超过》导管:或电缆槽盒内截【面面积40》%的规定《;控制、信号线【。路等可视《作非载流《。导体可忽略》因散热不良而损坏电!线绝缘?问题规定其总截面】面积不应超过电缆】槽盒内截面面积的】50%?另外:还应满足施工—时抻拉或维修—更换线缆时不损坏线!缆及其绝缘等—要求
!。 ?控制:电缆在托盘上可无间!距敷设智能》化线缆参《照控制线缆》的指标其《线缆的总截》面面:积不应?超过电缆槽》盒内截?面面积的5》0%当电缆》槽盒内同时敷设【配,电,线缆和控制线—缆时按配《。电电线的《比值要?求确定?电,缆,槽盒规格《
,
?
6.《1.3 《。 为避免民用建筑】红线内?架空布线遭受—雷击:、断:线事故等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制定本条
!
】 民用建筑红—。线区域内是人—们工作、生活、学习!的区域?人员众多供》配电:系统的配电线路【如果采用架》空布线当雷》击线路时高》电位侵?入建:筑物会造成危险;】一旦发生断线—。事故电击伤及行人;!另外在建筑群中采】用架空?布线会影响视觉卫生!与建设?。。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的理念相悖因—此要求供配电线路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引入?建筑物
《
?
6.1.—4 为避免—热力管道发》生泄漏事《故对电?力和智能化系统【线缆造?成的危害或电缆发】生火灾时明火—迅速:燃烧引?发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发生爆炸事故对!电缆构筑物内设施及!人员构成严重—的安全威胁》制定本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