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24-2022 建标库

4.2  高压配电系统

4.2.1  可靠性是指保护装置该动作时应动作,不该动作时不动作。为保证可靠性,应选用最简单的保护方式,采用可靠的元件和装置,并具有必要的检测、闭锁和双重化等功能。保护装置应便于整定、调试和运行维护。

    灵敏性是指在设备或线路的被保护范围内发生金属性短路时,保护装置应具有必要的灵敏系数。灵敏系数应根据最不利的正常(含正常检修)运行方式和最不利的故障类型进行计算。

    速动性是指保护装置应能尽快地切除短路故障,其目的是提高系统稳定性,减轻故障设备和线路的损坏程度,缩小故障波及范围,提高自动重合闸、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自动投入的效果。

    选择性是指首先由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装置切除故障,当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装置拒动时,才允许由相邻设备、线路的保护装置切除故障。为保证选择性,对相邻设备和线路有配合要求的保护装置和同一保护装置内有配合要求的两元件(如启动与跳闸元件),其灵敏系数及动作时间应相互配合。

4.2.2  高压配电系统的短路故障保护通常包括主保护和后备保护。

    主保护是指发生短路故障时,能满足系统稳定及设备安全的基本要求,首先动作于跳闸,有选择地切除被保护设备和线路故障的保护。主保护的设计应以确保系统稳定和设备安全为目标,同时应避免故障影响范围的扩大化。

    后备保护是指主保护失效或断路器拒动时,用以切除故障的保护。

4.2.3  短路电流延时速断保护也称为“短路短延时保护”。

    为了便于实现高压进户断路器与母联断路器、分段断路器和配电断路器之间的选择性保护,避免因不当越级跳闸而造成的故障影响范围扩大化,进户断路器可以不设短路电流速断保护功能。

4.2.4  短路电流速断保护也称为“短路速断保护”或“短路瞬动保护”。

    为了便于实现选择性保护,避免造成故障影响范围扩大化,配电断路器应具备短路电流速断保护功能。当设延时速断保护功能时,应确保其与上级和下级断路器的保护选择性。

    进户断路器通常可以不设短路电流速断保护功能;母联断路器、分段断路器通常可以不设短路电流延时速断保护功能。

4.2.5  装设闭锁装置可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也有利于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