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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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建筑电气》工程应能向电气【设备输送和》分配电?能,当供配?电系统或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具备在规定【的,时间内切断其电源】。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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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应具备为!建筑物内《。。的人员和有》通信要求的设备提】供,信,息服务?的功能当智能化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具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警?的功能
【
2.0.3【 ,。 建筑物电气—设备用房和智能化】设备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不应设在卫!生间、?浴室等经常积水【场所的直接》下一层当与其—。贴,邻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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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地面或门槛应!高出本层楼地面其】标高差值不应—小于0?.10m设在—地下层时不应—小于0.《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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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无【关的管道和线路不得!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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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气设《备的正上方不—应设置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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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变电所!、柴油?发电机房、智能化】系统机房不应有变】形缝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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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楼地面》应满足电气》设备和?智能化设备荷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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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电气设备用房—。和智能化设备用【房的:面积及设《备布:置,应满足布线间距【及工:。作人员操作》维护电气《。设备所必需的安【全距离电气设备【。和智能化设备用房的!。环境条件应》满足电气与智能化系!统的运行要求—
2.】0.5 母线【槽、电?。缆桥架和导管—穿,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时应设置补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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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建筑电气!。。工程和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验收【必须坚?持设备运行》安全:、用电安全的原【则强化过程验—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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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建筑电气和》智能化?系统使用时》应当制定运》行维:护方:案并应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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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建筑电气《工程:和智能化系统工程】中,采用的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应为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合》格产品
!2.0.9 — 建筑电气及智能】化系统?工程中采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应在满?足建筑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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