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