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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静电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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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数据《中心防静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程防《静电设计《规,范G:B, 5061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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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主机《房和:安,装,有电:子信:息设备的辅助区【地板或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和接:。地构造防静电—地板、地面的表面】电,阻或体积电阻值应为!2,.5×104—Ω~1?.0×1《09Ω并应》具有防?。火、环保、耐污耐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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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主机房和辅!助区中不使用防静电!。活动地板的房间可铺!设防静电地》面,其静:电耗散性能应长期】稳定且不《应起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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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辅!助,区内的工《作台面宜《采用导?静电或静电耗散材料!其静电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8.》3.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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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 !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满足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要求宜采用焊!接或压接当》。。采,用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20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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