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 【 组 ? 成
》。
:。
4—.2.1 数【据中心?的,组,成应根据系统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宜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行政管!理区等功能区组成
!。
4—.2:.2 ? 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的:数量:、外形尺寸和布置方!式,确定并应《预留今后业务发展】需要的使《用面积主《。机房的使用面积【。可,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A主】机房的使《用面积?(m2);
【
— 》 S单台机柜(!架)、大《型电子信《息,设备和列头柜等设备!。占,用,面积(m《2/台)可》取2.0m》2/台~4.—0m2/《台,;
:
! 》 N主机房内—。所有:机,柜(架)、》大型电子信息设备和!列头柜等设备的总】。台数
【
4.2.》3 辅助》区和支持《区,的面积?之和可为主机—房面积?的1.5倍~2【.5:倍
《
4.2.【4 : 用户工作室的使】用面积?可按:4m2/人~5m】2/:人计算;《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有人长期】工作的房间使用面积!可按5m《2/人~7m2/】人计算
!4.2.5 【在灾难发生时—仍需保证《电子信息《业务连续《性的单位《应建立灾备》。数据:中心灾备数》据中心的组》成应根据安全需【求、:使,用功能和人员类别划!分为限?制区、普通区和【专用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