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高处作业
8.1 作业分级
8.1.1 作业高度h按照GB/T 3608分为四个区段:2m≤h≤5m;5m<h≤15m;15m<h≤30m;h>30m。
8.1.2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主要分为9种:
a)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
b)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c)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d)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油、水等易滑物;
e)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f)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
g)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h)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体积分数)的作业环境;
i)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8.1.3 不存在8.1.2列出的任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8.1.2列出的—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