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