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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供暖、通—。风与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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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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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居住建筑—。室内热湿环境—。的,调节应遵循通风【优先、热湿调控与之!配,合的:设计原则在保证全】年室内热环境、【。空气品质的前提【下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
】。
:6.1.2 【居住建筑宜采用【。分散供暖空调—方式:
,
《
6.?1,.3 当居住建】筑采用集中冷源和】热源:的供暖?、空调系统时—其温度调节及能耗】的计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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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每幢建筑的!冷源和热源》。入口处应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
《
? 2 应采取!分室(户《),温度:。调节措施必》须设:置分户计量装—置;
! ?3 对冷源和热】源的:集中能耗设施—。应设置各类能源消耗!计,量装置实施分项计量!
6.】1.:4 设计供暖、空!调系:统,的居住?建筑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对每:一个:供暖空调房间或【区域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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