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供暖、通》风与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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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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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居住建筑室》内热湿?环境的调节》应遵循通风优—。先、热湿《调控与之配合的【设计:原则在保证》全,年室内热环境、【空气品质的前—提下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
6.!1.2 《 居住建筑宜采用分!散,供暖空调《方式
6!.1:.3 当居—住建筑采用集—中冷:源和热源的供暖【、空调系统时—其温度调节及—能耗的计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每《幢建:筑的冷源和热源【入口处应设》置冷量?。和热量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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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采取—分,室,(户)温《度调节措施必须设】置分户计量装置;】
》
》3 对冷》。源和热源的集—中能耗设《施应设置《各类:能源消耗计量装【置实施分项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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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设计供暖《、空调系统的—。居,住建:筑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对每一个》供暖空调房》间或区域《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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