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