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7.5  用电】计量 【 7.5.【1  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用电管【理、计量及维护的】方便性;应按照现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用!电分项计量》系统设?计标准DB》33/109—0的规定设》置用:电分项计量》系统 】7.:5.2 《 公共?建筑中需《单独考?。核用:电量的功能区—域应单独计量—。。用电:。量 ? 7.5.】3  当《采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时应单《。独计量?其发电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