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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冷源与热【源, —。 5.2.1 】 供暖空调冷—源,。与热源应根》据建筑?规模:、用途、建》设地点的《能源条?件、结构、价—格以及?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的相》关规定通过》综,合论:证,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工,业余热的区域热源宜!采,用废热或工》业余:热;当废热或—工业余热的温度较】高、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时冷》源宜:采用:吸收式?冷水机组; 【 ,     2 ! 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冷、热源宜利—用浅层地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当采用可】再生能源《受到气候等原—因的限制无法保证时!应设置?辅助冷、热源;【 《     —3,  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但有城市或区域热网!。的地区集中式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应?优先:。采用城市或区域热】。网; 】   ? ,4  ?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但城市电网夏季【供电充?足的地区空》调系统的《冷,源宜:采,用电动压缩式—机组; 【   《  5  全年【进行空气调节且各】房间或区域负荷特】。性相差较大需—要长时间地向建筑同!时供暖和供冷—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采用《水环热泵空调系统】。供冷、?供暖; — ?    6》  在执行分时【电价、峰谷电价差较!大的地区《经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谷电》能,够明显起《到对电网“削峰填谷!”和节省运行费用】时宜采用《蓄,能系统供冷、供暖】; 【。 ,   7  小型】建筑宜?采,用空气源热泵或土壤!源地源热泵系—统供冷?、,供暖; 】   ?  8  有天然】地表水等资源可【供利:用、或者有可利用】的浅层地下水—且能保证100【%回灌时《可采用地表水或【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供冷!、供暖?; ?   —  9  具有多】种,能源的?地区:可采用复合式能源】。供冷、供暖》 》 ,5.2.2  除】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外不?。应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     !1  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 ?。。 《    2》  无集中供暖【热源与燃气源或【者采用燃气燃料受】到,环保和消《。防限制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供暖》。热源:的建筑; 】     —3  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非常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热源的建筑; 【   【  :4  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较小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热源但》。可以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电锅炉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空调系统; ! ?     5—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的建:筑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   ?。。6  室内或工作区!的温度控制》精度小于0》.5℃或相》对湿度控制精—度小:于5%的工艺—空调系统 !。 5.2.3—  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空气加湿热源】 : , , ,  :   ?1  ?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 》     2 【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加湿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   ?3  冬季无—加湿用蒸《汽源且冬季室—内相对湿度控—制精度要求高—的建筑 《 , 《5,.,2,。.,4 : 公共建《筑宜:采用热泵机组作为供!暖热源不宜采用燃】油锅炉作为供暖【热,源, 5.】2,.5 ? ,锅炉:。供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单:台,锅炉的设计容量【应以保证《其具有长《时间较高运》行效率的原则确【定实:际运行负荷率不宜】低于50%》; ?    【 2  《在保证锅炉具—有长时间较高运【行效率?的前提下各》台锅炉的容》量,宜相等;《  【  : 3  条件许可】时锅:炉宜充?分利用冷凝》热采用?冷凝热回《收装置?或冷凝式《炉型并宜选》用配置比《。例调节燃烧的炉型 ! 5.2】。.6  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锅炉的热》效率不?。应低于表5.2.6!的数值? : 】 5.2》.7  除下列【情况外不应采—用蒸汽?锅炉作为《热源 》。   》  1  厨—房、洗?。衣、:高温消毒以》及,工艺性湿度控制等必!须,采用蒸?汽的热负荷; !  《   2  蒸汽热!负荷在总热负荷中的!比例大于70%【且总热负《荷不大于1.4【MW — 5.2.—8  采用蒸汽【为热源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应回收【用汽设备《产生的凝结水凝【结水回收系统应采用!闭式系统对》于不回?收凝结水的单管【供汽热网应妥善【处理凝结水的低【位,热能的利用问题排】放温度应符合国家排!水规范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设置水一—水热泵提升凝结【水的低位热能能【级,加以利用 》 5—.2:.9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水(热】泵):机组台数及单机制】冷量(制热量)选】择应能?适应负荷全年变化】规律满足季节—及部分负荷要求机】组不宜少于两台【且,同类型机组不宜【超过:4台;当小》型,工程仅设一台时【应,选调节性《能,优良的?机,。型并能满《足建筑最低》。负荷的要《求 5】。.2.10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按》本标准第5.1【.2条的规定计【。算的:空调冷负《荷值直接选定不得】另作附加《在设计条件下当机组!的规格不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择机?组,。。设计工况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冷负!。荷的比值《不得大于1.1 ! 5》.2.11  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5.2.11的】数,值 《 】 , 《 5.2.—12  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不应低于表【5.2?.12的数值 】 》 , 5.2.】13  空》调系:统的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不应低于表5—.2.1《3的数值对多台冷水!机,组、冷却水泵和冷】却塔组成的冷—水系统应将实际【参与运行的》所有设备的名义制冷!量和耗电功》率综:合统计计《算当机组类型—不同:时其限值《应按冷量加权—的方式确定》 】 5.2.】1,4  采用》电机驱动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时其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不应低!于表5.2》.1:。4的规定 》 】。 , 】5.2?.15  采用多】联机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不应【低于表5.》2.15-1、表5!.2:.1:5-2的规定— ,。 《 ! 《。5.2.16—  :采用: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应选?用能量?调,节装置灵敏、可靠的!机型其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5.2.16的!规定 《 — 5.2.】。17 ? ,对常年存在》生活热水需求—的建筑当采》用电动蒸汽压缩【循环冷水机组时【宜采用具有》冷凝热回收功能的】。冷,水机组 】 5.?2.18  当采】用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作为—空调冷源时经经济】技术比较可》行,。时可采用变》频压缩?、多级?压缩或磁悬浮技术 ! 《。 5.?2.1?9  采用分布式】能源站作《为冷热源时》宜采用由自身发【电,驱动、以热》电联产产生的废热为!低,位,热源的?热泵系?统 — 5.2.20 】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具有先进可靠】的融霜控《制融:霜时间总和》。不应超过运行周期时!间的20%》; 【    2》。  冬季设计工【况下冷热风》机,组性能系数》(CO?P)不?应小于2.6—冷热水?机组性能系》数(C?OP)不应小—于2.8; 【     3!  当室外》设计温度《低于当地平》衡,点温度时《或当:室内温度稳定—性有较高要求时应设!置辅:助,热源; 》 ,     4 !。 对于?同时供冷《、供暖的建》筑宜:选用热回《收式热泵机组 ! 5.2.2】1  ?空气源热泵或—风冷:制冷机组室外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确保进《风与排风通畅在【排,出空气与吸》入空气之间不发【。生明显的气》流短路; !。    《 2  《应避免污浊》气流的?影响; 《 : ?    3  噪声!和排热应符合周围环!境,要求:;  】。 ,  4  应便于】对室:外机:的,换热器进行清扫【 ? 5.2.2】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水环热泵系》统、多?联,机空调系统或分散设!置的空调装置与系】统,   】。  1  全年所】需供冷、供暖时间】短,或采用集中供冷【、供暖系《统不经济; ! ,     2  需!设,空气调节的房—间布置分《散;  !  : 3 ? 设有集中》供冷:、供:暖系统的《建筑中使用时间和要!求不同的房间; 】 》  :  4  需增设】空调系统而难以设】置,机房和?管道的既有公共建】筑 5.!2,。.,23  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 174【的,有关规定 》 《 5.2.2—。4 : 房间空《调器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房!间空调器能效—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中2级《的要求;《 《。  ?   2 》 应用房间空调【器时在建筑平面【设计和立面设计中】均应:。考虑室外机的—合理位置既不应【影响立面景》观又应利于与室【外空气的热》交换同时便于—清,洗,和维护?室外散热器室外【机的布置与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 17!790和现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33/1092【的规定 !5.2?.,25  《对有较大《内区且常年有稳定】的大量余热的—公共建?筑宜采用水环热【泵空气?调节系统水环热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循?环,水水温宜控》制在15℃~35】℃; —     —2,。  :。循,环水系统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闭式冷却塔!或开式?冷却:塔使:用开式冷却塔时【应设置中间换热【器;: 》     3—  辅助热源的【供热量应《根,据冬季白《天高峰和夜》间低谷负荷时的建筑!物的供热负荷、系】统可回收的内区余热!等经热平衡》计,。算确定; 【 , ,     》4  当无余热、】废,热可利用时辅助热】源宜:采用空气源热泵供】低温热水《方式:供,暖 》 5.2.—26  采用温湿】。度独立控制空—。调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根据气候特点经】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确,定高温冷源》。的制备方《。式和新风除湿—方式; —     2 ! 宜考虑全年对天】然冷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措施—; ?   —  3  不宜采用!。再热空气处理—方式: 》 5.?2.27 》 蓄冷蓄热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设!计与选用蓄》冷蓄热装置时蓄冷蓄!热系统的负荷应按】一个供冷或供暖周期!计算且应考虑间【歇运:行的:冷负荷?。附加:所,选蓄能装《置的蓄?能能力和释》放能力应《满足空气调节—系统逐时负荷要求】并,充分利用电网的低】谷时段; !     2—  蓄?冷系:统形:式,应根:据建筑?的负荷特点、规律和!蓄冷装置的特性等确!定; ?    】 ,3, ,。 较小的空气—调,节系统在蓄冷(蓄热!)同时有少量(小于!蓄冷(蓄热)量的1!5%)连《。续空气调节》负荷要求可在—系统中单设循环水】泵,取冷(热)较大的】空气调节系统在蓄冷!(蓄热)同时有一定!量连续空气调节负荷!。要求宜专门设—。置基载?制冷机?(锅:炉); 【    》 4  当采用【蓄冷空气调》节系统时空气调节系!统供:回水宜?采用大温差供水【空调送风《。系统宜?采用:低温送风系》统 【5.2.《28  对冬季或】过,渡季存在供冷需求的!建筑应充《分利用新风降—温;经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可利—用冷却塔《提供空气调节冷水或!使用具?有同时制《。。冷和:制热:。功能的空调(热【泵)产品 】 5.2.29】  对于室内温湿度!要求较高的》房,间除湿再《热热源宜充分利用空!调,冷凝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