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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冷源【与热源 》。 5.】2.1 《 供:暖空调冷源与热源应!。根据:建筑规?模、用途、》建设地?点的能源条》件、结构《、价格以及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的,相关规定《通过综合论》证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有可《供利用的《废热或工业余热的区!域热源宜采用废热】或工业余热;当废热!。或工业余热的温度较!高、:。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时冷》源宜采?用,吸收式冷水机组; !。   【  2  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冷、热源!宜利用浅层地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当采用可再生—能源受到气候等【原因的限制无法保】证时应设《置辅助冷、热—源; 】    3  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但有城市或区!域热网的地区集中式!。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应:优先采?用城市?或区域热网》。; 》     4【 , 不具备本条第1】、2款的条》件但:。城市电网夏季供【电充足的地区空调系!统的:冷源宜采用电动【压缩:式机组; 【 :     5  】全年:进,行空:气,调节且各房》间或区域负荷—特,性相差较大需—要长时间地向建【筑同时?供,暖和供冷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采用—水环热?泵空:调系统供冷、—供,暖,; 》     6【  在执行》分时电价、峰谷电】价,差较大的地区—经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谷电!能够明显起到对电网!“削峰填谷”和【。节省运行费用时【宜采:用蓄能系统供冷、】供暖; !    7  小】。。型,。建筑宜采《用空气源《热,泵或土?壤源地源《热泵系?统供冷?、供暖; 】。    》。 ,。8  有天》然地表水等资—。源可供利用、—或者有?。可利用的浅》层地:下水且能保证1【00:%回灌时可采用地表!水或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供—冷、供暖; 】。 :     9  】具有多?种,能源的地《区,可采用复合式—能,源供冷、供暖— : 《5.2.2  除】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外不应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  —  : 1  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 】    2  【无集:中,供暖热源与燃—气源或者采用燃【气燃料受《到环:保和消防限制—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供暖】热源的建筑;—    ! 3  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非常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热:源的:建筑; 【     4 】 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较小无法利用热【。泵或:其他方式提供供暖】热源但?可以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电锅炉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空调系统!;  】   5《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的?建筑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 ,     】6 : 室内或工作区【的温度控制精度【小于0.5℃或【相对湿度控》制精度小于5%【的工艺空调系统 】 5.【2.:3,  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空气加湿热!源 【  :  1 《 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 【     2—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加】湿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     !3  ?冬季无加湿用蒸汽】。源且冬季室内相【对湿度?控制精度要》求高:的建筑 《。 5.【2.4  公共建筑!宜采用热泵机组【作为供?暖热源不宜采—用,。燃油锅炉《作为供暖热》源 — 5.2.5  】。锅炉供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单台锅炉的【设,计容量应以保—证其具有长时间较】高运行效率》的原则确定实际运】行负荷率不宜低于5!0%;?  【   2  在【保证锅炉具有—长时间?较高运行《效率的前提下各台】锅炉的容《量宜相等《; 》     3  !条件许可《。时锅炉宜《充分利用冷凝热采】用,冷凝热?回收装?置或冷凝《式炉型并宜选用配置!比例调节燃烧的炉】型, 5【.2:.6:  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锅炉的—热效率不应低于表】5,。.,2.6的数》值 【 5.】2.7?  除下列情况【外不应采用蒸汽锅】炉作:为热源? ,。 ,     】1  厨《房、洗衣、高温【消毒以及工》艺性湿度控制—等必须采用蒸汽的热!。负荷:; 》 ,     2  】蒸,汽,。热负荷在《总热负荷《中的比例《大于:7,0%且总热》负荷不?大于1.《4MW 】 5.2.8  】采用:蒸汽为热源》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应回收》。。用汽设备产生的【凝结水凝结水回收】。系统应采用闭式系】统对于不回收凝结】水的单管《供汽热网《应妥善处理》凝结水的低位热【能的利用问题排放】温度应符合国家排水!规范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设置水一水热泵【提升:凝结水?的低位热《能能级加以利用 】 ,。 《5.2.9  【集中空?调系统的冷》水(热泵)机组台】数及:单,机制冷?量(制热量)—选择应能适应负【荷全年变《化,规,律满足?。季,节及部分负》荷要求机组不宜少于!两台且同类型机组不!宜超过4台;当【小型工?程仅设一台时应【选调节性《能优良的机型并能满!足建筑最低负荷的】要求: —5.2.10  】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按本标准第【5.1?.2:条的规定计》算的:空调冷负荷值—直,接选定?不得另作《附加:在,设计条件下当机组的!规格不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择机组设计—。工况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冷负荷的比值不得】大于1?.1 — 5.2.—11 ? 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5.2.1】1的数值 — ? ? 】 5?.2.12  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不应低于—表5.2《.12的数》值, 【 5.2】.,13  《。空调系统的》。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不应低于表【5.2.13的【数,值对多?台冷水机组、冷却】水泵和?冷却塔组《成,的冷水系统应将实际!参与运行的所有设备!的名义制冷量—和,耗,电功率?综合统计计算当机】组类型不同时其限值!应,按,冷量加权的方式【确定: ! 5.2.【14  采用—电,机驱:动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时:其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不应!低于表5.2—.1:4的:规定 》。 ? 】 5.2.1!5  采用》多联机空《调(热泵)机—组时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能效不应低于表【5.2.15—-,1、表?5.2.15-2的!规定 — 《 》 5.2.!。16  采用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应选用能量调【节装置灵敏、—可,靠的:机型其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5.2.16的!规定 ? 《 ? 5.2.1!7  对常年存【在生活热水需—求的:建筑当采用电动蒸】汽,压缩:循环冷水机组时宜】采用具?有冷凝热回收功能】的冷水机《组, : , 5.》2.18  当采用!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作为空调冷【源时经经济技术【比较可行时可采用变!频压缩?、多级?压缩:或磁悬浮技》。术 【5.:2,.19  采用【。分,布式能源站作—。为冷:热源时宜《采用由自身发电【驱动、以热电联产产!生的废热《为低位热源》的热泵系统 】 ?5.:2.20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具有先进可靠】的融霜控制融霜时间!总和不应超过—运行周期时》间的20%; ! ?  :  2  冬季设计!工况:。下冷热风机》组性能系数》(,C,OP)?。不应小于2.—。6冷:热水机组性》能系数(CO—。P)不应小于2.8!; :    】 3  当室—外,设计温度低于—当地平衡点温度时】或当室内温度稳【定性有较高要—求时应设置辅助热】源,;  】   4  对于】同,时供冷、《。供,暖的建筑宜选用热回!收式:热泵机组 【 5.2—.21?。  :空,。气源热?泵或风?冷,制冷机?组室外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应确保《进风与排风通畅【在排出?空气:与吸入空气》。之间不发生》明显的气《流短路; — 《   ? 2 ? 应:避免污浊气》流的影响; —     !3  ?噪声和?排热应符合周围环境!要求; 《  —  : 4  应》便于对室外》。机的换?热器进行清》扫 》 :5.:2.22《 ,。。。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水环—热泵系统、多—联机空调系统—或,分散设置的空调装】置与系?统  】   1  全年】所需供冷、供暖【。时间短或采用集【中供冷、供》暖系统不《经济:; ?    【 2 ? 需设空《气,调,节的房间布置分【散;: :  》。 ,  3 《 设有集中供冷、供!暖,系统:的建:筑中使用时》间和要?求,不同的房间;— —  :  :4  需增设空【调系统而难以设置机!房和管道的既有【公共建筑 — : :5.2.23 【。 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 174的】有,。关规定 《 《 ,5,.2.24  【房间空调器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房间空调器能效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4《5,5中2级的要求; !     !2  应用房间【空调器时在建筑平面!设计:和立面设《计中均应考虑室外】机的合理位置既【不应影响立面—景观又应利》于与室外空气的【热交:换,同,时便:于,清,。洗和维护室外散热器!室外机的布置与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GB —17790和现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3!3/109》2的规定 ! 5.2.》25  对有较【大内区且常年有稳】定的大量余》热的公共《建筑宜?采,用水环热《泵空气调《节系统水环热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循环水水温宜控制在!。15℃~《35℃;《 :     2!  循环水系—统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闭,式冷却塔或开—式冷:却塔使?用开式冷却塔时【。应设置中间换—热器:; 》 :    3 — 辅助热源的供【热量应根据冬季白】。天高峰和夜间—低谷负荷时》。。的建筑物的供热负荷!、,系统:可回收的内区余热】等经热平衡》计算确定; 【。    【 4  当无—余热、?废热:可利:用时辅助热源宜【采用空气《源热泵供低温热水方!式供:暖 5.!2.26  采【用温:湿度独立控》制,空调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应】根据气候特点经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确定高《温冷源的制备方式】。和新风除湿方式【; 《。 ,  ?   2  宜考】虑全年?对,天然冷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措?施;  !  : 3  不》宜,采用再热空气处【理方式 》 , 5.2.2】7  ?蓄冷蓄热《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在设计与选!用蓄冷?蓄热:装置时蓄冷蓄热【系统的?负荷应按一》个供冷或供暖周期】计算且应考虑间【歇运:行的冷负荷》附加所?选蓄能装置》的蓄能能力和—释放能力应满足空】气调:节,系统逐?时负荷?要求:并,充分:利用电网的低—谷时段; !     2  】蓄冷系统形式—应,根据建?筑的负荷特点、规律!和,蓄冷装置的特性等确!定; 】    3  较】小的空气调节系统在!蓄冷(?蓄热)同《。时有少量(小于蓄】冷(蓄热)量—。的15?%)连续《空气调节负荷要求】可在系统中单设循环!水,泵取:冷(热)较》大的:空气调节系》统在:蓄冷(蓄热)同【时有一定量连续空】气,调节负荷要求宜【专门:设置基载《制冷:机(锅炉《); ?。 , ,     4】  当采用》蓄冷:空气调节系统时【空气调节《系统供回水》宜采:用大温?差供:水空调?送风系统宜采—用低温?送风系统 】 5.2.2【8  对《冬季或过渡季存【在供冷需求的建【筑应充分利用—新,风降温;经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可利用】冷却塔提供空气【调节冷?水,或使用具有同时【。制冷和制热功能【的空调(热泵)产品! : 5》.2.2《9  对于》室内温湿度要求较】高的:房间除湿再热—热源:宜充分利用空—调冷凝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