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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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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 公共建《筑的主体朝》向应考?虑,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太阳辐射得热!等因素并宜采用【南偏东30》°至:。南偏西15°浙江】省,各地市?主导风向频》率与风速参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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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公共建—筑的体形宜避免过多!的凹凸与《。错落甲类公共建【筑体形系数不—宜大于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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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公共《建筑的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平?均窗墙面积比应符合!。下列规定当不能满】足本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4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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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整幢建《筑总窗墙面积—比不得大于0.70!;
【 2》 甲类公共建筑的!东、西朝向的—平均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0南、《北,朝向的?平均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70:。;
?。
》 3 乙【类公共建筑每个朝】。向的平均窗》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50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与屋顶总面积的】比值不应大于—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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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甲类公!共建筑平均窗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或其他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60;平均【窗墙面?积比大于等于0【.40时玻璃(或其!他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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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甲类公共】建,筑屋顶透光部—分面:积限值应符合表4.!2.5的规定当不】能满足本条》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第4!.,4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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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应在每个开间【设置可开启》窗扇或通风换气装置!其中甲类公共—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可开启部分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宜》小,于所在房间外墙面积!的10?%乙类公共建—筑,外窗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
—4.2.《7 建筑》中庭空?间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并宜设【置机械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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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及屋顶天》。窗应:采取遮阳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东、—西,向宜设?置挡板式外遮阳、】可调节外《遮阳或可调节中置遮!。阳,;
《
? 2》 南向宜设—置,水平式外遮》阳、可调节外—遮阳或可调节—中置遮阳《;
【 3》 屋顶天窗应设置!固定外遮《阳、可调节外遮阳】或可调节中置—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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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建筑遮》阳设施应《兼顾通风及冬季【太阳辐射得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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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遮阳《设施应安装》牢固且不应影响【所在建筑部位的保温!、防:水等:性能;
! 《6 ?。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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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当公共》建筑采用《玻璃幕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采用《双层幕墙;
—
?
2 !玻璃幕?墙宜采用双》腔中空?玻璃;
《
》 ? ,3 当公》共建筑入口大堂采】用全玻璃幕墙时【非中空?玻,璃的面积不应超过】。同一立面透》光面积(《门窗和玻璃幕墙)的!10%且应按同【一立面透光面积【(含全玻璃幕墙面积!)加权计算平均传热!系,数并应符合第4.3!.1条的规定
【
4.【2,。.,10 屋面的保温!隔热宜采用下列措施!
《
—1 平屋顶宜采】。。用不同构造形式【的种植屋面或—架空隔?热屋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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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屋顶宜】采用平、坡屋—顶结合的构造形式】合理利用屋顶—空间屋顶可设置花架!种植攀缘植物盆栽、!。箱栽植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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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屋顶面【层宜采用浅色饰面或!建筑用反《射隔热涂料减少外表!面太:阳辐射得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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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 【地下空?间宜:设置采光天窗、采光!侧窗、下沉广—场(庭院)、导光】设施:等措施充分利用【自然光?
4【。.2.12 当】公共建筑外墙采用】砌体时砌体墙—厚度:不,宜小于2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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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 公共建筑围护结!构及其保《温隔热系统的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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