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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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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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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第9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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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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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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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节—约能源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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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墙体材料】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管理及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按照国家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确?定的产?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办法认《定的产?品
第三条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应当坚持扶持生产开!发与引导市场消费】相结合由城镇—向,农村推广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督管理【其下:设的: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条例规定的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国土资源、林业、工!商、科学技术、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
】第二章 推广与应用!
:第五条 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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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宣传【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
《第,六条 鼓励企—业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开发【新型墙体《材料逐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清洁生产
第七!条 :企,业依据国家或自【治区产业政策鼓励目!录更:新改造或者投资开发!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可按?规定: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贴息补贴政】策
《第八条 生产—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新《型墙体材《料税收优惠手续;】属,于申请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的向设【区的市以上》资源综合利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第!九条 凡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示】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应》当采用新《型墙:体材料
】 鼓《励农村居《民建: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第十条】 禁止新建粘土砖生!产企业或者生—。产线
— 现》有粘土砖生产企业】应,当逐步转产新型【墙体材?料
》第十一?。条 禁止占用耕地、!林地建窑烧砖或者】在耕:地、林地《上取:土制砖?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现】。有粘土砖生》产企业?的取土范围》和规模?不再办?。理,采矿许可证 —
【 现有粘土砖生产企!业不得?擅,。。自扩大粘土采掘【用地范围经依法【批准:在荒山、《荒丘取土《的应当以挖》丘平坡为止》不得低于周边耕地地!面
《 ,。第十二条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生产墙体—材,料
第十—三条 在国家和【自治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城镇规划】区内:。。除列入文物保护的】古建:筑修缮工程》外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不得!。使用实心《粘土砖
第十四!。条 对?本条例实《施前获许可生—产实心粘土砖的一般!纳税人?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和实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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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适时公布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
第十七条 !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应?当将其名称》、地址、生产—条件、工艺》和,设,备状况等情况向当地!。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备案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不得收!费
第》十八条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和环保安全要求】
《。 新型墙体】材,料无国家或者行业质!量标准的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地方标准没有—。地方标?准的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第十】九条 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经企业》申请由设区的—市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进,行,审查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认定》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证【
【 办理?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不得收《取费用
— 《 :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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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设计、施工规】范,规程、通用》图集及验收标—准,
第二十一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在建【筑,工程设计中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把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纳入监—理范围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应当加强监》。督
《 第二十二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无》法改正的按》非新型墙《体砖使用《量处以每立方米十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擅自新建粘土砖生!产企业?或者生产线》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占用耕地、》林地建窑烧砖或【者在耕地《、林地上取土制【砖或者原《有粘土砖生产—企,业擅自扩大粘—土采掘用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生》产墙体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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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无法【改正:的按实心《粘土砖使用量处【以每立方米十元罚款!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的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缴认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该企业产品认—定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设!。计单:位未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监理单位未把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纳入监理范】围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无法改正的分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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