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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63 》号,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9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9月14日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20!07年9月1—4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息化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市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市信息—化发展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务求》实效、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发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大信息化》发展的经费投入 ! ?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推进本辖区内的!信息化?发展:工作 —第五条 《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发展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 :     发展改】革、财政、科—技、通信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保密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信!息化发展的》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国》家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 ,。 ,    《。 ,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化发展规划》经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  : 本市国家机关编制!的本部门《。和本行业、本系统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应当符合】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 》 第七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信?息化:。发展趋势和要求以】及职责权《限制定并及时—完善有关《。信息化?标准 ?  》   单位》和个人从事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信息化《标准  】   ?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有关信息化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并通过政府采购!、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活动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应用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信息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九条 !本市鼓励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市民的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普及—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    《 本市?。建立并完善》基础课程体系在中】小,学校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应当开展】。信息化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 第二章! ,信息化?工程建设 — ,第十条 信息—化工程建设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施监《。理;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从:事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过资《质认:证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证未经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揽或者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相【应领域内的信—息,化工程;已经—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信息化工程】 : 第十二条 【本,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工程年!度,计划由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 : , 第十三条—。 使用政《府投资新建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单位—在报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立项审批前》应当通过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查;使《用,政,府投资对《信息化工程进—行改建、扩》建、:运行维护的建设【单位在报财政—部门审?批经费前《应当通过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查 《。     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报审的—信息化工程的需求效!益、规划布局、【技术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共享—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组织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   ? 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于不符【。合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本条所?规定审查要求的信息!化工程不予》审查和审批通过 ! ?。    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已建信息化工程【的整合工作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进,行信息化工程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   —  :建设单位对使—用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应当邀请!信息化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参加 —第十五条《 ,本市实行信息化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承揽信—。息化工程的单—位应当对《信,息化: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    使用—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六条 》信息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内:容更新加强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    【 本市信息化工程】建,设中:应当使用合法授【权的软?件鼓励使用国—产信息技术和产品 !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第十七条 】本市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工作的管理 ! 》  —。   ?本市国家机关应当】依法采集《政务信息加强—对政务信息的管理定!。。期,进行信?。息,更新保证《政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政务信息丢【失、泄露或》者被滥用 【 :   《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规:范市和区、县两级行!政机关?采,集政务信息的—活,动,避免重复采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内,的信息 【 , 第十?八条 本市统一建设!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使《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基础数据库建!设本行业、本部门】的业务数据库;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单位应当为本市国!家机关提供信息【共享服?务 : 第十》九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编,。制并公布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通过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 ,  ?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依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为市民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 第二十条 本市】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环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过程等信息!通,过网站及其他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并》逐,步,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业务办—理工:作 —    《。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和》服务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一建设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各国】家,机,关共享交《换政务信息》提供服务《   【  国家机关—可以使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中的其他国家机【关的政务信息政务信!息需求单位应当【就需要共享的—信息内?容、:范围、用途和方【式与提供单位—主动协商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政《务信息需求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报《请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规范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增值】开发:利用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 — , 第二十三条【 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展征信!。活动时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守商业】秘密尊重个人隐私维!护被:。征信企业及》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对采集的信】。。息应当在信息提供】者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 ?    鼓励在政】府采购、《市场监管、信—贷、商务等活动中使!用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提供的信用【产品 《 第四?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 第二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企业和个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商务活动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和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系】统鼓励?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发展 》 ?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企业信】息化发展《指南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第二:十五:条 本市《统筹城?乡信息?化,发展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支持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和?农村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推进农村现代】远程教?育;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实用信息服务开【发、利用涉农信【息,资源开展面向—农民的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 !    电信、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信息网络服务! 《第二:十六:条 :在本市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  【   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站主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应当对利用其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的身份信息、合法】经营凭?证和反?。映交易信《。。用,状况的材料进—行核查并对相关【信息做好数据备份】便于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查询》、核对 【 ,    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对利用其网—站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活【动但不得妨碍相关】经营:主体开展正常交易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电子政务相》关知识开《展电子政务技能【培,训 《 第二十九条 【本市: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促进相—关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连互通》。  —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的】业务:应用系统凡不宜【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必!须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需】要,。。。接入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的,应当:。符,合有关规《范并经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各级》。国家机关不得—新建专?用网络已经建成的】专用网络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逐》步调整接入》电子政务网》络 《 第:三十条? 本市国家》机关:的网站应当按照【规定与本市政务【门户网?站建立链接统一【。网站风?。格、标识和》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标准《 》。。    《本市国?家机:关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并经过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核 【 :。 第三十《。一,条 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信息化—成果展示和》交流:对先进的信息技术、!产品进行示》范推广 第五章 !信息安全保障 【 第三《十二条 本市对网】络与信息系统—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 【     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确定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审批 《 第三十三条 】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根据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相应投入同【步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等级技术》测评工作并》根据结果采取措施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三】。十四条? 本市?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并制《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     》。。发生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害—程度防止事故扩大】保存相关记录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相关行业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 第】三十五条《。 本市组建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应!急救援服务体系建立!信息安全情》况通报和协调机制】为发生公《。。共服务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提供救援》服务为全市应急【指挥体系提》供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与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危害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以及】散布:、传播违法信息等】活动 《 第三十七—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工程的管《理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三十八条— ,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府投:资建设信息化—工程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的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十九条《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信息【化等部门对使用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计:、监察、信息—化及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对有关!。国家:机关政务信息采【集、公开、共享和信!。息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政务信息】采集、管理、公开、!共享等工作》。的内部管理并—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内部机构!负责本单《位电子政务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对本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技》能的:定期考?核制度 【第四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本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服务水平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信,。息化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向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通报 —  ?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纳入相关】信用信息系统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资质认证的单【位承揽、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相应领域的—信息化工程》。或者已经资》质认证的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信》息化工程的;由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按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对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情况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由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责令停机整顿【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  :  (一)》违反第十九条规【定未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公开政务信】息的; 《  》。。   (二)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未依法进行—安全:保护等级备案、审】批的; —     (【三)违?反第:三十三?条规定未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或者未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技术》测评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 ,     (一【)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重复》采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内》信息的?。;, 》    《(二)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审查同意擅【自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的 : ,。 第四《十,七条: 对:于,信,息,化发展过程中—有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以及:散布、?传播违?法信息等活》动,的由国家安全—、公安、保》密、:工,商以及其他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