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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63 号 》   》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9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7年9?月14日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2007年!9月1?4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息化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市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市—信息化发展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务!求,实效、保障安全【的原则 》 ,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发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大信?息化发展的经—费投入 【    《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推—进本辖?区内的信《息化发展工作 ! 第:五条 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发展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财政、科技、【通信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保密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信息化发《展的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国:家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化发展规—。划,经,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     本【市国家机关编制【的本部门和本行业】、本:系统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应当符》合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 第七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信息【化,发展趋势和要—求以:及职责权限制定并】及时:完善有?关信息?。化标准  !   单《位和个人从事—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信息化?标准 《  《 ,  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有关信息《。化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并通过政—府采购、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活动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应用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信息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九条? 本市鼓励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市】民的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普及: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     本市【建立并?完善基础课程体系在!中,小学校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 , ,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应当开【展信息化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 第二章 】信息化工程》建设 》第十条 信息化工】程建设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施监理【;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从事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过资质《认证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证未经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揽—或者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相应领?。域内的信息化—工程;已经》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信息化工程》 ? 第:十,二条 本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工程《年度计划由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 第十三条 !使用政府投资新建】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单位在报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立项—审批前应当通过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查;使用政—府投资对信息—化工程进《行改建、扩建—、运行?维护的建设单位【在报财政《部门审批经费前【应,当,通过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查  【。。   ?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报审的】信息化工程的—需求效益、规划布】局、:。技术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共?享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组织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     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于【不符合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本【条所:规定审查要求的【。信息化工程》不予:审查和?审,批通:过,     !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已》建,。信息化工程》的整合工作》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进行?。信息:化工程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  建设单》位对使用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应当邀请信》息,化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参—。加 第十【五条 本市实—行信息?化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承》揽信息化工程—的单位应当对信【息化: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 ?    《 使用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六条 !信息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内【。容更:新加:强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     本市信!息化工?程建设中应》当使用合法授权【的软件?鼓励使?用国产信《。息技术和产品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第十七条 】本市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工】作的管理 】 —  : , , 本市?国家机关应当依法】采集政务《信息加强对政务信息!的管理定期》进行信息更新保【证政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政务信息丢失、!泄露或者被滥—用 】  :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规范—市和区、县》两级:行政机关采集政【务信息的《活动避?免重复采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内,的信息 《 第—十,八条 ?本市统一《。建设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使?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基础:数据库建设本—行业、本部》门的业务数据库;】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单位:应当为本市国家机】关提供信息共—享服务 》 , 第十九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编制并公布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通过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  :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依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为,市民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 第二十—条 本市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环!。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过?程等信息通过网【站及其他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并逐步?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业务办?理工作? ?     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和》服务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 :第二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一建设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各国家机—。关共享交换政务【信息:提供:服务   !  :国家机关《可以:使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中的》其他国家机关的政】务信息政务信—息需求单位》应当就需要》共享的信息内容、范!围、用?途和方式与》提供单位主动协商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政,务信息需求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报请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规范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增值开发利—。用,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 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展征信活动时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守商》业秘密尊重个—人隐私维《护被征信企》业及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 ,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对采集的信息应当在!信息提供者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鼓励在政府》采,购、市?场监:管、信贷《。、商:务等活动中使用【。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提供的信!用产品? 第《。四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 第二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企业和个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商务活动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和!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系统鼓励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发展【 , , —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企业—信息化?发展指南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第二十五条 本市】统筹:。城乡信息《化发展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支持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和《农村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推进农村—现代远程教育;【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实用信?息服务?开发、利《用涉农?信息资源开展—面向:。。农民的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 — ?。     电信、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信息网络服】务 第—二,十六条 在本—市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 , :   《  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站【。。主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应当对利用》其,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的身份《。信息、合法经—营凭:证和:反映:交易信用状》况的材料进行核查】并对:相关信息《做好数据备》份便于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查询【、核对 【     》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对利用】其网站?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活动但不得【妨碍相关经》营主体开展正—常交易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电子政?务相关知识开—展电子政务技—能培训 第】二,十九条 本市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促进相【关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连互通 【 : :   ?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的业务应—用系统凡《不宜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必?须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需,要接入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的应当符!合有关规范》并经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各级国】家机关不得新建【专用网?络已经建《。成的专用网络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逐步!调整接入电》。子政:务网络 【第三:十条 本市国—家机关?的网站应《当按照规《定与:本市政务门户网站建!立链:接统一?网站风格、标识和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标准【    】。 本市国《家机关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并》经过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核 — , 第三十一条 】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信息化成果】展示和交流对—先进的信息技术、】产品进行《示范:推广 ? 第五章 信息【安全保障 —。 第三十《二条 本市》对网络与《。信息系统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 —。   《  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确定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审批 — 第三十三条 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根据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相应!投入同步《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等级技术测评【工作并根《据结果采取措施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 : 第三十四条 本!市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并制《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     —发生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害:程度防止事故扩【大保存?相关:记录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相关行业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 第!三,十五条 本》市组建?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应急救援服务体系】建立信息安全情【况通报和协》调机:。制,为发生公共服—务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提供救援服务为全!。市应急指挥》体系提供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与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危害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以及】。散布、传《播违法?信息等?活动 ? 第三十七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工程的?管理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府【投资建设《信息化工程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的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 【 ?第,。三,十九条?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信息化等部门对使用!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计、监—察、信息化》及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对有关国家机关政!务信息?。采集、公开、—共,享和信息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第四十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政务信】息采集、管理、公】开、共享等》工作的内《部,管理并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内部?机构负责本》单位电子政务—。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对《本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技能】的定期考核制度 !。 , 第:四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本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服务:水平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信》息化: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向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通?报 《。。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纳入相关信用【。信息系统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资质认证的单!位,承揽、?。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相应领域》的信息化工程或【者,已经资质认证的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信息化工程【。的;由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按?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对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情】况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由!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责令停机整顿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 ,     (一)!违反第十九》条规定未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公开政务信息的】; 《     (二)!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未依法进行!。安全保护等级—备,案、审批的; 【    【 (三)违》反第三十三条—规定未?。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或者】。未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技术测评的】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     (】一)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重复采】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内《信息的; 》 《    (二—)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审查同意》擅自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的 】第四十七条 —对于信息化》发展过?程中有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以及散布!、传播违法》信息等活《动的由国家》安,全、:公安、保密》、工商以及其—他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八条 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