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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6【3, 号 —。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9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9月14】日 : 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2007!年9月14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息!化,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本市信息化!发展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务【。求实效、保障—安全:的原则?。 ?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发展: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发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加!大信息化《发展的经费投入 !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推进本!辖区内的信》息化发展《工,作 ? :第五:条 :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发展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  :  发展改革—、财政、科技、通】信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保密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信息化?发展的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国家】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化【发展:规划经?。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本,市国家机关编—制的本部门》和本行业《、本系统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应当符合】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 第七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信息》。化发展趋势和—要求:。以及职?责权限制定并—及,时完善有关信息化】标准 》     单【位和个人从事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信息化标—准    ! 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有关信息化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和措施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并?通过政府采购—、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活动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应用!。 ,。 :  ?。。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信息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九—条 :本市鼓励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市?。民的: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普【及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   《 ,。 本市建立并完善】基础课程《体系在?中小学校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应当开展信息化】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 , 第二章 信息化】。工程建设 第】十条 信息化工【。程建设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施监理;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从事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过资【质认证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证未经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承揽或者】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相应领域内】的信息化工程;【。已经: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信息》化工程 【第十二条 本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工程年度计划由【。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并监督落实 ! 第十三条 使】用政府?投资新建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单位在《报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立项审批【前应当通过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查;使用政!府投资?对信息化工程进【行改:建,、扩建、运行—维护:的建设单位在—报财:政部门审批经费【前应当通过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查 》     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报审【的信息化工程的【需,求效益、规划布局】、技术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共享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组织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 ?。    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于不符合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本,条所规定审查—要求:。的信息化工程不【予,审,查和审批通过 】。。     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已建信息化!工程的整合工作 !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进行信《息化工程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  : 建设单位对使【用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应当邀《请信息化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参加 】。第十五条 本市实行!信息:化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承揽信—息化:工程的?单位应当对信息【化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 使用?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 — 第十六《条 信?息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内容更《新加强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     】本市信息化工—程建设中应当使用合!法授权的软件—鼓励使用国产—。信息技术和》产,品, 第三《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第—十七条 本市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工作的管》理 】 :    》 本市国家》机关应当《依法采集《政,务信息加强》对政务信息的—管理:定期进行信息更新保!证政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政务信息丢【失、泄露或者被滥用! 》 ,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规!范市和区《、县两级行政机关】采集政务信息—。。。的活动避《免重复采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内的信息 — 第十—八条 本《市统一建设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使!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充分利用基【础数据库建设本【行业、本《。部门的业务数据【库,;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单位:应当为本《市国家机《关提供信息共享服务! , 第十九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编制】并公:布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通过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依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为市民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 第二十条 本市】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环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过程等信》息通过网站及—其他: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并逐!步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业《务办理工作 —     】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和!服务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一建设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各国家机关共【享交换政务信息提供!服,务    ! 国家机关可以【使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中的其他》。国家机?关的政务信》息政务信息需求单位!应当就需要共享【的信息内《容、范围、用途和】方,。式与提?供,单位主动协商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政务信息需—。求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报,请,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规范对政务信息!资源的增值开—发利用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 》第二十?三条:。 ,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展?征信活动时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守商业?秘密尊重个人—隐私维护《被征信企业及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对采集的信—息应当在《信,息提供者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 , ?    鼓励在【政府:。采购、市场监管、】信贷、?商务等活动中使用】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提供的信用产品 ! 第四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第二!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企业和个人利用信!息网络从事商务活】动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和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系统鼓励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发展 》  !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企—业信息化发展—指南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 第二十五条 本】市统筹城乡信息化】发展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支】持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和农村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推:进农村现《代远:程教育;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实!用信息服务开发、利!用涉农信息》资源开展面》向农:民的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   【  电信、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信息网络》。服务 第二】十六条 在本市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 — :     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站主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应当对利用其网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的身份信息、合法经!营凭证和反映—交易信用状况—的,材料进行核》查并对?相关信息做》好数据备份便于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查询!、核对? :    — 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对》利用其网站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活动但不得妨碍相关!经营:主体开展正常交【易,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电子政务相关】知识开展电子政【务,技能培训 — 第二十》九条 本市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促进《相关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连互通 【 《 ,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的业》务应用系统》凡不宜?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必须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需要接入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的应】。当符合有关规范【并经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各级国家!机关不得新建—专用网?络已经建成》的专用网络应当按】照,规划和标准逐—步调整接入》电子:政务网络 》 第《。三十条? 本市国家机关的】网站应当按》照规定与本市政务门!户网站建立链接统】一网站风《格、:标识和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标准! ,   —  本市国家—。机关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并经过》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审核》 第三十一条! 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信息!化成果展示》。和交流对先》进的信?息技:术、产品进行示范推!广 第五》章 信息《安全保障 》 , ,第三十二条 本市对!网络:与信息系统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  【   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确《定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审批 ! 第三十三条 】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根据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相—应投入?。同步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和运《行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等级技《术测评工作并—。。根据结果采取措施】保障: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三十【四条 本市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并制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 :   ? 发生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害程度《防止:事故扩大保存相关】记录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 【。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相关行业》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 【 第:三十:五条: 本市组《建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应急救援服务】体系建立信息安【全情况通报和协调】机制为发生》。公共服务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提供救援服务—为全市应《急指挥体系》。提供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与?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危害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以及散布、】传播违法信息等活动! 第》三十七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工程的《管理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监督管理 ! 第三《十八条 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府投资《建设信?息化工程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对》。国,家机关的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 第三十九】条 市和区、县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信息化等部】门对使用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计、监察、信息】化及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对有关国家》机关政务《信息采集、公开、】共享:和信:息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政务信息采》集、管理、》。公开、共享》等工作的内部—管,理并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内—部机构负责本—单位电子政务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对本—。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技能的定期考核制】度 第四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本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服务水平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 第四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信息化?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向同级信息化主【管部门通报》 , ,。  《。。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纳入—相关:信用信息系统—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经资【质,认证的单位》承揽、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揽相》应领:域的信息化工程【或者已经资质—认证的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信息化工程的】;由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按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对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情况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由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责令停机整顿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 ,  ?   ?(一:)违反?第十九?条规定?未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公开政务信息的;】 ,   —  (二)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未依法进【行安全保护等—级备案、审》批的; 【     (三【)违反第三十三条】。规定未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或者未进》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技术—测评的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或者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    (一—。)违反?第十七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重复采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内信息的; 【     (!二)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审查同意擅自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的 》 第四十七》条, 对于信息化—发,展过程中有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以及散—布、传播《违法信息等活动【的由国家安全、【公安、保密、工【商以及其他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八条 !。市和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