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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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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
《 《 本市《气象工作《应,当,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和资源气象的【。发展方向为首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以及重《大活动提供》气,象服:。务,
,。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气象事?。业依法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以》保障其充分发挥为】社会公众、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其投资?主要:由本级财《政承担
》 第五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未设置气》象主管机构的区其气!。象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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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水,务、公安、安全生】产、广播电》视、通信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与气象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 从事气象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 本市气象》技术地方标准—由市标准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气:象技术规范和规程由!市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气象科学》知识普及培养气象】人才推广先进的气】象科学技术》保护气象科技成果加!强,国际气象合作与交】流发展气象信息产业!。。提高气象工》作水:平,
: 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气象设施!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 第?八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气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市气象》。设施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根据本市气【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地:区气象设施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送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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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设施建?设规划应当与城【市规划相衔》接
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规划】市区、新城》。、人:口居住密集区、【开发区和气》象灾害多发区等【。重点区域《的气象设施建设
! 第十条 》本市依法保护气【象,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
】 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批准;需要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迁!。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迁移气象台!。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对?比观测迁移后的气象!台,站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气象设施建设布局】以及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标准
第】十一条 本市—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定的保护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镇》规划
— , 气象台站的气!象探测环境不符【合保护标准的由【。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意见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治【理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事先征得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第十三条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一)设置障碍物进!行爆破?。、采砂石、》焚烧等;
【 (【二)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的农作—物,、树木; 》
【 (三)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
【 (四)设—置影响气象探—测的:热,源、污染《源等:源体;
— , : : (五)其他影响】气象探测的》活动:。
《 第三章 》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
— 第十四条 本市!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统》一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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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以下!简称本市气象台站】)应当提高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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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的公众气《象预报?发布时?间应当向社会—公布 ?
《第十五条 本市气象!台站应当为》国家:。和本市举《办的重大活》动提供定时、—定点气象预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
! 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气象信息
】。。 —本市气象台站应当】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特点》和需要及时主动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第十七【。条 本市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需要发—布,城市环境、交通、】旅游、?农业和?火,险,气象:等级等专《业气象预报
第!十八条 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应当安排专门—的时间、频率—、,频道或者版》面每天?播发或者刊登公众】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
— ,。 广播、电视播】出,。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公众《的视听?习惯和收视效果确定!气,象预报节目的播发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播,发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有关气象台】站的同意;对国计】民生: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
? 本市气【象台站负责制作【气象:预,报节目?并应当?保证其制作的气象预!报,。节目的质量》
:
第?十,九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站等媒!体以及?其他信息载体向社会!传播本市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和有关电信—运,营单位?应当保障《。气象通?信畅通准《确、及时地》传递气象情报、【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 : 气象无《线电:。专用:频道和?信道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挤占和干扰
】
第四章 气】象灾害防御
】 第二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气《象灾害的特点—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
《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一)气象!灾害防御的原则和】目标:; ?
—。 (二)气象!灾害:状况:、发:展趋势预测和—评估;
】
(】三)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重点防御区域!;
》。
(!四)气象灾害防【御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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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 ?
?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御:气象灾害的需要和】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
第二】十,三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和预报工作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 ? 本市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及时《。。报告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
第二十四【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根据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第》二十五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可以利用机场【、火车?站、主要《交通干道、》旅游景区、繁华地区!以,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有的公共信息播】发设施?播发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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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气象灾害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气】象主管?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气象【灾,害,发生地区《进行现场《调查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干旱【。、冰雹?等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规》定安排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防御或者减轻!气象灾害《
— ,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作业【责任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十八条 下【列场所和设施应当】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
—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设】施,、广:播,。电视设施、自控【和监控设施;—
】 (三)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储,运、:输送、销售等场【所和设施《;
! ,(四)露《天的大?型娱乐、游乐、【。体育设?施;:
》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 《。 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要求 】
: 第二十九条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设计、施工和!检测
》 》防雷装置《的设计应当》进行审核未经审核】同意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应!当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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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三十:条 :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因地制宜、趋!利避害防止破—坏气候资源》
第《三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发和】推,。广效益显著的气候】资源利用项目—
: 第三?。十,二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工【作组织进行气候监测!、,分析、评价并—对可能?引,起气候恶化的大气】。成分:进行监测定期发【。布全市气《候状况公报
【 第三?十三条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在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户用—太阳能、小型风能等!技术
《 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 ? 气候可行性论【证由气?象主:管机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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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 条人工—。。影响天气机构—。应当: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技【术,研究在适宜的—气象条件下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开发云水【资源增加《水资源量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站等】媒体以及其他信息载!体向社会《传播本市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未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以及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
第四十一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对违反有!关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四:十,二条 本市气象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丢失【。或者毁坏原始气象】。探测资料、伪—造气象资料等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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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是指: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的气象探测系统】、气象通信》系统、气象》信息处理系统、气象!预报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气象服《务系统、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项目
《
》(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由有【发布权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警报信息图标—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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