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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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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
】 本市气象工作应!当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和—资源气象的发展方向!为首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以及重大【活动提供气象服【务,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气象事业依法】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以保《障,其充分发挥为—。社会公众、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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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其投:资主要由本级—财政:承担:。
?第五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未设置气象主管】机,构的区其气》象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 ?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水,务、公安《。、安全生产、广播电!视,、通信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与气象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 从!事气象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本,市气象技《术地方?标,准由市标准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气象!技,术规范和《规程由?市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气象科?学知识普及培养气象!人才推广先进的【气象科学技》术保护气象科—技成果加《强国际气象合作【与交流发《。展气象信息产业【提,高气象工作》水平
《 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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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气象设!施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第八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气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市气》象设:施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根据本市—。气,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地区!气象设施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送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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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气象设施建设规】划应当与城市—规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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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规划市》区、新城、人口居】住,密集区、开发区和】气,象灾害?多发区等《重点区域的气象【设施建设《
:。 第十条 本市依法!保,。护气象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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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批准】;需要?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迁》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迁移气象台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对比《观测迁移后》的气象台站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气象设施建【设,布局以及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标准【 ,
第十一条【 本市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定的保护》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镇规划
】 气象台【。站的气?象探测环境不符合保!护标准的由》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意见!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治理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事》先征:得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第十三条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设置障碍【物,进行爆破、采砂石】、焚烧等;
】 (【二)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的?农,作物、树木; 【
— (三)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
! ? (四)设》置,影响气?象探:测的热源、污染【源等源体;
! 》(,五,)其:他,影响气象探测的活动!。
《 第三章《。 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
第》十四:条 本市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统一【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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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以】下,简称本市气象—台,站)应当提高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
【 本市的公【众气象预报发布时】间,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本市【气象:台,站应当为国》家和本市举办—的重大活动提供定时!、,定点:气象预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
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气象信息
! ,。 ?本市气象台站应当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特点和需要及时主动!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 第十?。七条 本《市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需要发布城》市环境、交通、旅】游、:。农业和火险气象【等级等专业气象预报!
: 第十八条 —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应当安排!专,门,的时间、频率、频】。道或者版面每—天播发或者刊登公】众,。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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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播、《电视播出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公众的视】听,习惯和?收视效?果确:定气象预报节目【的播发?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播发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有关气象台站的同!。意;对?国计民生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
》 本市气象【台站负责《制作气象预报节【目并应当保》证其制?作的气象预》报节目?的质量
【。第十九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站等媒体以及【其他信?息载体向社会传【播本市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
第二十【。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和有关电信运营单!位应:当保障气象通信【畅通准确、及时地传!递气象情《报、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 : 气?象无线电专用频道和!信道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挤占和干扰!。
第四【章 气象《。灾害防?御
》第二: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气?象灾害的特点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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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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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气】象灾害防御的原则和!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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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气象《灾害状况、》发展趋势预测和【评估:; :
【 , (三)—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重:点防御区域; 【
】 (四)气象灾!。。害防御?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 ,
【 (五》),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御气象灾害【的需要?和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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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和预报工作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本市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及《时报告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 第二十四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根据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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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可以利?用,机场、火《车站、主要交—通干道、旅》游景区、繁华地【区以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有的公共信息播!发设施播发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
第二—十六条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气【象灾害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气—象主管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气象灾害发生地区!进行现场调查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干【旱、冰雹等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规定安排—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防御或者减轻气象】灾害
【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作—业责任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十八】。条, 下列?场所:和设施应当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
—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设施:、广播电视》设施、自控和—。监控:设施;
— 《 (三)》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储运、输送【。、销售等场》所和设施;
! (—四)露天的大型娱乐!、游乐、体育设施;!
【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
: ? : 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要求
— 第二十九条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设—计、施工和检测【
】防,雷装置的设计应当进!行审:核未经审《核同意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应当!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
!。 第五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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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因地制宜、趋利【避害防?止,破坏气候资源
】 ,第三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发和推广《效益显著的气候【资源利用项目
】 ,第三十二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工?作组织进行气候监测!、分析、评》价并对可能引起【气候:恶化的大气成分【进行监测定》期发:布全市气候》状,况公报
第三十!三条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在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户用】太阳能、小型—风,能等:技术
《 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 , 气候—可行性论《证由:气象主管机》构,组织
第三十】五 条?人工:。。影响天气机构应当】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技术研究在适!宜的气象条》。件下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开发云水《资源:增加水?资源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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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站等媒》体以及其《他信息载体向社会】传播本市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未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以及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对违反有关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四十二条 —本市气象《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丢失或》者,毁坏原始气象探测资!料、伪造气象资料】。等,。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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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是指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的气象探测系!统、气?象通信系统、—气象信息处理系统、!气象预报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气象服》务系统、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项目
— ,。 (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由有发布权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警报信息!。图标: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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