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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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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
】 本市气!象工作应当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和资源气象【的发展方向为—首,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以及重【大活动提供气象服】务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气象事【。。业依法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以保】。障其:充分发挥为社会【公众、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
!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建设的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其投资《主要由本《级财政承担》。
第五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未设置—气象主管《机构:的区其气象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水务、公安!、安全?。。生产、广播》电视、通信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与气象!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 从事气象》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 本市—气象技术地方标【准由市标准》化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气【象技术规范和规程】由市: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气象》科学知识普及培养气!象,人,才推广先《进的气象《。科学技术保护—气象科?。技成果加强国际气】象合作与交流发展气!象信息产业提—高气象工作水平
!。 ? 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气象【设施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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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气【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市:气象设施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根—据本市?气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地区气象设施—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送—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 , ,
气】象设施建设》规划:应当与?城市规?划相衔接
【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规划市区、新城、!人口居住密集区、开!发区和气象灾害【多,发区:等重点?区域的气象设施建】设
第》十,条 本市依法—保护:气象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
《 :。 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批准;》需要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迁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 迁》移气象台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对比—观,测迁移后的气象【台,站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气:象设施建设》布局以及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标准 —
第十一条 】。本市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定的:保护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镇规划
! 气象台站的】气象探测环》。境不符合保护标准】的由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意见《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治—理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事先征得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方可建设
—
第十三》条,。 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 (一)》设置障碍物》进行:。爆破、采砂石、焚烧!等;
】 (《二)种植《影,响气象探测的—农作物、树》。。木;
》 (三)!设置影响气象探测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 【
,
》 , ,(四)设置影—。响气象探测的热源】、,污染源等源体—;
《 —(五)其他影响气】。象探测的活动 【
第三—章 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
第十四条! 本市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统一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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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以下简称本市【气象台站《)应当?提高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
》 ,
《 本市的—公众气象预报发布时!间应当向社》会公布 》
?第十五条 本—市气象台站》应当为国家和本市举!办的重大活动提供】定,。时、定点《气象:预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
》
, ,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气象信息《
本!市气:象台站应当》。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特点和需要及时【主动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
第十《七条 本市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需—要发布城市环—境、交通《、旅游、农业和火】险,气象等级等专业【气象预报
【第十八条 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应当—安排专门的》时间、频率、频道】或者版?面每天?。播发或者刊登公【众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
!广播、电视》播出单?位应:当根据本《。地区公众《的视听习惯和收视效!果确定气《象预报节《目的播发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播发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有关气象台站的同!意;对国计民生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补充、订正】的气象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 ,。 ?。本市气象台》站负责制作》气象预报节目并【应当保证其制—作的气象预报节目】的质量 《
第十九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站等媒《体以及其他信息载】体向社会《。传播:本市: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
】。 第二十《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和:。。有关电信运营单位应!当保障气《象通信畅通准确、】。及时地传《。。递气象情报、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 气象无《线电专用频》道和信道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挤占和干扰
!
第《四章 气象灾害【。防御
第【二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气象灾害的特点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
》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 (一)气象【灾害:防御的原则和目标;! :
— , (二》)气:象灾害状况、发展】趋势预测和评估【。;
—
— (三)《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和重点防御】区域;
】 ,
》 (四?),气象灾害防御—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
: ,
》。 (五)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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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御气象?灾害的需要和—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
第二十】三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和预!报工作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 本市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的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及时报告!有关气象主》管机构
第二!十四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根据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第二十!五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可】以,利用机场、火车站】、主要交通干—道、旅游景区—、繁华地区以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有的公—共信息播《发设施?播发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
第二》十六条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气【象灾害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气象主管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气象灾—害发生地区》进,行现场?调,。查,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干旱、冰雹》等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规定安排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防御或者减轻气!象灾害
!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作业责任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十八《条 下列场》所和设施《应,当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
】
》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
—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设施、广播电—视设施、自控和监控!设施;
! (三)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储运?、,输送、?销售等场所和设施;! ,
— (四)露天的】大型娱乐、游乐、体!。。。育设施;
】 :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 《。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要,求
第二十】九条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设计、施工和检测
!
防】。。雷,装置:的设计应当进行【审核未经审核同【。意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应当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
】 第?五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
— ,第三十条《 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因地制宜、》。。趋利避害《防,止,破坏气?候资源
》 第三十一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发和推《广效益显《著的气候《资源利用项目
!第三十二《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工作组织进行气】候监测、分析、评】价并:对可能引《起气候恶化的大气】成分进行监测定【期发:布全市气候状况【公,报
第三十三条!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在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户—用太阳能、小型风能!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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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城市?规划:。、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 《。 气候可行—性论:证由气象《主管机?构组织
《
第三十五 条人!。工影响天气机—构应当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技术研【究在适宜的气—象条件?下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开发《。云水资源《。增加水资源量
】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活动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站等媒《体,以及其他信息载体向!社会传播本市气象】。预报或者灾》害性天气警报—未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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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以及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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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对!。违,反有关气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
第四十二—条 本市气》象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丢?失,或者毁坏《原始气象探测资【。料、伪造气象—资料等?。。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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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
,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
【 (一)地方气【象事业项目是指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的气象探测系!统、:气象通信系统—、气象信息处—理系统、气象—预报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气象—服务系统、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项目
!
(—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由,有,发布权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警:报信息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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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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