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一,○四 号
【 《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已经2007年8月!24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8—月24日
》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 ,。(20?07年8月24【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改善建—筑功能节约能—。源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活!动,
,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发展】目标和措《施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有关【措施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的具《体工作其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宣传引?导公众?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第】六条 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以城市为《重点逐?步向农村推进—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扶持与推广!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技,术、工艺及设备的】研究:与开发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向产业》化发展
!。。
: 省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适时调—整和发布鼓励—、限制、淘汰—的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目录
—
第九条 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推广新型建筑结构体!系支持建设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示范!工程拓宽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范围》
—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规程、施工技术】规程、通用图集和】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管理》部门应当在项目审批!、核准等方面给【予,支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安排【建,设项目?用地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安排使用《。固定资产《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时应当加大对开发!技术含量的新型墙体!材料的支持
【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农村!居民自建自用住房】的除外?
》 ?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返退其缴—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主要!用于:扶持新型墙体材料项!目的科?研、开发引》。进、新?建、扩建《、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以:及推广?应用试点和示范【工程的建设 —
:。 第十四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由市、县—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负责征收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改变征收【对象、范围、标准】。不得减征、缓—征、:免征: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
第十五条【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对新型墙体【材料的?技术转让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研究【与开发?新型墙体《材料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鼓励【企业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渣、植物秸【杆等原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
》 —企业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第十七条 鼓【。励现有粘土砖—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或》其他产品企业转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的项:目要求异地迁建的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八条? ,财政拨?款或者补贴》的建筑工程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应当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 县级以上【人,民政策应当根据【本地实际采取措【施鼓励?农村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九条 》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 ,。 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的指导和管—理并按?照权限?做好:产品确认《工作
第二【。十条 新《型,墙体材料《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并《经检:验合格
】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
】
, 第二十一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查验建设单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向新【建、改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供地限制向空心】粘,土砖生产项目—供地:;,严格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的,取土范围和规—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采矿许可证
! 第:二十三?条 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建筑工程】使,用实心粘土砖限制使!用空心粘土砖;【不设区的市、—建制镇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限—。制并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有条件的《城市规划《区应:当禁止建筑工程使】用空心粘土砖—修缮列入历史文【化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特殊工程除外
! 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的—具体范围、期限等】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设?计使用墙体材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建【筑工程和建设—项目使用《墙体材料的设计【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审查!通过;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使】用墙体材料》
,
— ,建设单?位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要求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单位使用实心粘土砖!或者空心粘》土砖:
? 第二十五条 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及—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由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应】缴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未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擅自改?。。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或者【减征:、缓征、免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其他部《门、单位或者地【方擅自减征、缓征、!免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由—。上一级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提请本级—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报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实心粘?土砖或者空》心粘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实,心粘土砖或者空【。心粘土砖的使用量处!以每立?。。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墙体材料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非粘?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有利于环《境,保护和?。改善建筑功》能的用于建筑物【墙体的建材产品
! 《
【 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和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确,定,
: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