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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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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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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钢,铁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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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适用于对】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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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不适!用于钢铁生产企【业中铁矿《采选废?水、焦化废水和铁合!金废水的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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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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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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