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应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