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设施配置
【
,
》
6.1— 基本设施配【置
】。
6.1.1 应!急篷宿区《设施
!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帐篷、活动简【易,房等临时《用房
》。
6.1.2 !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
! 应设有临时!或固定的用》于紧急处置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
6!.1.3 应【急供:水设施?
》
《 可选择设》置供水管网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等两《种以上供水设施并】根据所选设施和【当地水?质配置用于》净化自然水体—成,为直接饮《用水的净化设—备
?。
— 每100人【应至少设一个水龙头!每,250人应至—少设一处饮水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达,到GB 57—49-2006【规定的要求
—
6—.1.4 应急供!电设施
【。
应设】置保障照明、—医疗、通讯用电的】具有多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或配置可移!动发电机应急供【电设:施
—
供—、发:电设施应具备防触】电、防雷击》保护措施
】
6.1》.5 应急—排污系?统
!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放管线《、简易污水》处,理设施
】
: 应急排污【系统应与市》政管道相《连接或设立独立【排污系统《
》。
,6.1.6 应急!。厕所
《。
?
《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暗坑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
【。
? 《应,急厕所之间距—离应小于《100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设置》距离篷宿区30m~!5,。0m
》
《。 : 暗坑式厕》所应具备《水冲能力并附设或单!独设置化粪池
】
《6.1.7 — 应:急垃圾储《运设:施
】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可移动》的垃圾、废弃物【分类储运设施
!
,
: 《。应急垃?圾,储运设施距离应急篷!宿区应大于》5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设置【
《。
6?.1.8 应急通!道
】 篷宿区周边和!场所:内要按照防火、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通:道
6.!1.9 》应急标志
—
,
—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周边应设置》。避难场所《标志、人员疏导标志!和,应急:避难功能分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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