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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设施配【置
—
6.1 ! 基本设施配—置
《
6.1.!1 应急篷—宿区设施
】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帐?篷、活动简易—房等临时用房
【
》6.1.《2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
】
!应设有临时或—固,定的用于紧急处置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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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应急【供水设?。。施
》
—可选:择设置供《水管网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等两种以上—供水:设施并根据》所选设施《。和当地水质配—。。置用于净《化自然水体》成,为直接饮用水的净】化设备
—
【每,100?人应至少设》一个水?龙头每2《50人应至少—。。设一处饮水》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达到GB【 57?49-2006【规定的要求
!
6.1.—4 应《急供电设施
】
应设!。置保障照明》、医疗?、通讯用电》的具有多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或:配置可移动发电【机应急供电设施
】
》 供、发电设!施应具备防触—。电、防雷击》保护措?施
—
6.1.5 【 应急排污系统
】
】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放管—线、简易污水处理设!施
?
:
: : , 应急排污系统应】。与市:政管道相连接或设立!独立排污系》统
:
6.【1.6 应急厕】所
》
,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暗坑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
【
应】急厕所之《间距:离应小于100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设置距离篷宿区】30m~50—m
—
暗—坑式厕所应具备水冲!能力并附《设或单独设置化粪池!
》
6.1.7 应!急垃圾储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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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可移动的垃圾【、,废弃物分类储—。。运设施
》
《 应急—垃圾:储运设施距离应急篷!宿区应大于》5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设置
】
6.1.8 !应急通?道
:
《
》篷宿区?。周边:和场所内要按照防火!、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通道
】6.:1.9 》。应急标志
【
: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周边应设》置避难场所标志、】人员疏导标志和应急!。避难功能《分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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