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术语和定义
】。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3.1?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em:ergen》cy ?shelter 】。for ear【thqu《ake?。 di?sasters
】
?
—为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
3.—2 基本设施 】basi《c faci—li:tie?s
】 : 为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而应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救灾帐《篷、:简,易活动房屋》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等
【
3.—。3 一般》设施 gener】al f《a,cilit》ies
》
?
? 为改善避难人】员,生活条件在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应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消防—。设施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急指挥管理设施!等
:
3—.4: 综合设》施 :comprehe】nsi?ve ?f,acilitie】s
《
? 为提高避】难人员的生活条件】在已有?的基本设施》、一:般设施的基础上应】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停车场《应急停机坪应急【洗浴设施应急通风设!施应急功能介绍设】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