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征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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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政策对因建—设需:要拟以?批次或?项目实施征收土地】的由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征收土地《告知
! 第七条— 自征收土地【告知之日起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人口进—行,逐户登记张榜公【示并依照有关—规定确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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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土地承!。办单位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青苗》、,附着物和房屋进行清!点、登?记、勘丈、》核实;?委托具备相应土【地勘测资格的—单,位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地类!进行实地测量并对】拟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幅员面积!、地类、权属进【行,调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土地权属—、类:别和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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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征】收土地告《知、调?查工作结束后由【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征收?土地:调查结果拟》订征收土地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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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组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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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依法批准手—续到指定地点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手续;未《如期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收土地—。。。承办单位的》调查结果为准—
【 第十条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社区)、】组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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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要求对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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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后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实【施,征地拆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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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征—收土地承《办单位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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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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