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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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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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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前!款所禁止的行—。为提供制造、—销,售、使用、》展示、广告及其他】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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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七条 《禁止滥用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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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其没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可以请求市专利!管理部门予以确认市!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请求三十【日内将?。确认结果书面告【知请求人;涉—外请求可《以延长三十日
】
—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涉外专利纠纷】时应当向市专利【。管理部门报告市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协调》
! 第十?九条: 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有关情况;】
】 《 ,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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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当事》人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 : (【四)对有证据证明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实施!侵,权行为的专用设【备,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
【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专利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
】 (—一)假冒他人专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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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
】
! (三)同一】侵权人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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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其他违反专》利管理秩序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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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专利管【理部门在查处专【利违法?案,件时可以行使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 : 第二十一—条 ?。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四《。个月内做出》处理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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