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
:
第一条 ! ,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必要的医疗需求合!。理调剂用人单—位之间生《育费用的《负担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
】 用人单位的—职工依?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
第—三条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自,求平衡的原则—筹集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
】 第四条— ,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的生育—保险工作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
】。
: 各级—。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本办法各!级工会、妇联协助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
第—五条 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市级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区县(自!。治县、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分级承担下列!职责
! — (一?)生育保《。险登记、缴费记录、!待遇核发等相关业】务;
! 《 : ,(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
【 — (三)《生育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编报;
【
】 (四)生—育保险统计和—报表工作;
—
— 》 (五《),生,育保险业《务,。咨,询、:查询、宣传》等服务;
】
! (: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第:六条 ? 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依照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征收
! 第七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 【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
:
: 】(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
—
】 (—三)生育保险—。费,滞纳金;《
:
?。
】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 ,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 ,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到其: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本办法实施后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
—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名?称、住所和职—工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在终!止或:变,化之后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 : 第十条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
,
?
》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 , :第十一条 各【。区,县,(自:治县、市)征—收的生育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上解到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作为全市生!育保险调剂金—
?
》 调剂《金,。使用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
》 第十二条 【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
,
,
》 ?。 (一《。)生育生活津—贴;
】。 【 (二?)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
《
!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 (四)国家及】市政府规定列—入生育保险基金开支!的其他费用
】
,
—第十三条《 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 ?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 ?第十四条《 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
—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
》 ? (二)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 (三)!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
《 第十五条 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怀孕、分娩!和终止妊娠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
,
,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按计划生育规定【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
】。生育及其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等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 第十》六条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及其》。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等相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
第十】七条 参保单【位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因非生》育,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剖宫产!时实:施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卵巢?肿瘤等切除术增【加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暂时《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支,付
》
: 《。第十:八条 生育保险定!点协:议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协议】服务:机,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具有生】育医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资质的医疗!。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选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
?
: : 参保单位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到协议服】务,。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
》 第十九条 】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
! (一)本!人的身份证;—。
》
《 , (二)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
】 (四)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
! (五)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
【 : :(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 :协议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提供虚假材料
!
【经,办机构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时》需要协议《服务机构出具—。有关证明的协—议服务机构应当【配合
》
第】二十条 经—。办机:。构接到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后《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于】10日内《核发有关《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
《 , 第二十一【条 :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参加生育】保险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保;逾期!仍不参保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负责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未按】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导致职工不能在生育!保,险基金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
】。
第】二十二条 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或虚假收费凭证!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直接《责任: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生育保险定点协】议服:。务,机构资格
》
?
第二十!三条 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处《骗取金?额1:至3倍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或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政监察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 (一《)不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
【 : 》 (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
! (三】)截留?、侵占、挪用生育保!险基金的
】
》 第二十五条 【。 参保单位职工认】为经办机构未—按规定为其》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或对其享受的【待遇有异《议,。的可以向经办机【构申请?复,查,。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法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六《条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
! 第二十七条 】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生育》。保险调剂金上—解比例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商,市财政部门》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适【时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二十八条 本市!生育保险费》的征缴适用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第【二十九条 经办机!构所需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 第》三十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市生?育,保,险,的实:施办法
! ,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