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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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 】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必要的医疗需求合!理,调剂:用人单位之》。间生育费用的负担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
!用人单位的》职工依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第三条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自?求,平衡:。的原则筹集》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
】
,。 第四—条, ,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的生育【保险工作《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
《
】各级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本办—法,各级工会、》妇联:协助: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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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市,级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区县—(自治县、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分级承担—下列职责
!
!(一)?生育保?险登记、《。缴费记录、待遇核发!等相关业务;—
】 》 (: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
】
,
【 《 (三)生育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编—报;
《
! (四)—生育保险统计和【。报表工作;
!
【 (五)—。生育保险《业务咨询《、查询、宣传—等服务;
—
《 》 ?(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第六—条 :。 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依照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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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 —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
《 (!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
!
—。 : (三)生【育保险费滞纳金【;
】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
》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 第九条 》 用人单位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到,其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本】办法实施后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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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名称、》住所和职工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在!终止:或变化之后》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
第十条!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
【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
》 : 第:十一条 各区县(!自治县、市)征【收的生育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上解到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作为全市生》育保险调《剂金
》
调剂!金使:用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
【 , 第十二《条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
!。(一)?生育生活津贴—;,
【 【(二)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
! 》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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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国家及市—政府规定列入—生育保?险基金开支的其他费!用
【 , 第十三条【 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 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
【 第十《四条 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 ? :。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
】 , , ?(二)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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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
第—。十五条 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怀孕、分娩!和终止妊娠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
—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按计划》。生育规定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 生育及其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等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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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及其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等相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 ,第,十七条 《 参保单位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因非生?育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剖宫产时实施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卵巢肿瘤等切除!术,增加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暂时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支付?
?
》 :第十八条 生育】保险定点协》议,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协,议服务?机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具有!生育:医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资》质的医疗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选】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
【 参保单位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到协议服务】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第十九条 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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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人的身份证【;
?
! (二)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
《 —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
】 《 (四)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
【 (五)—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
《
? (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 协议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提供虚假!材,料
:
】 经:办机构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时:需要协议服务机构】出具有关证明的协】议服务?机构:应当:配合
《
【 ,第二十条 经办机!构接到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后【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于10日内核发】有关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参—加生育?。保险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保;逾》。期仍不参保》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负】责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未按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导致职工不能—在生育保《险基金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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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或,。虚假收费凭证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直接责任—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生育保险定点!协议服务机构资格】
—。 : :第二十三条》 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处骗取金—额1:至3倍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 :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或《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政监察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一》)不: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
【
,
:。 ? (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
【
》 ? (》三)截?留、侵占、挪用【生育保险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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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五?条 参保》单位职?工,认为经办机构—未,按规定为其》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或对其享—受的待遇有异议【的可以向经》办机构申请复查【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法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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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 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生育保险调—。剂金上解比例—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商市《财政部?门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适时【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 第二—。十八:条 : 本市?生,育保险费的》征缴适用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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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经办》机构所需《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 第三—十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市?生,育,保险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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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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