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
】。 第一》条 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必要的医疗需】求合理调剂》。用人单?位,之,。间生育费用的负【担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
《
? , 用人单《位的职工依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 :。 第三条 —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自求平!衡的原?则筹集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
】 , 第四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的【生育保险工作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工作
! : 各级财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本办法各!级工会、《妇,联,协助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
第五条 ! 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市级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区县(自《治县:。、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分级【承担下?列职责
《
【 ? (一)生【。育保:险登记、缴费记【。录、待遇核发等【相关业?务;
—
》 ?。 :(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
】
】。 (:三)生育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编报;
【。
《 —(四)生育》保险:统计和报表工作;
!
?
《 —(五)?。生育:保险业务咨》询、查?询、宣传等服—务;
【
? —(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第,六条 ? 生育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依,照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征收
! 第七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
,
《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
,。
: 》 :(二:)生育保险基金利】息;
】 【 (三)生育保险费!滞纳金;
】
? : 》(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到其!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本办》法实施后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
,
《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名称!、住所和职工—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在终止或变化之后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
】 第十?条, ,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
】
》 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
, : , 第十一《条, , 各区县(自治【。县、市)《征收的生育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上解到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作为全!市生育?保险调?剂金
》
:
调剂金使!用,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
:。
第【十二条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
】 , ?(一)生育生活津】贴;:
【 《 (二》),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
《
—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 》 (四)国家】。及市政府规定列【入生育保险基金【开支的?其他费用
【
《 第《十三:条, 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 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
第】十四条 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
》 ?。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
《 【 (:二)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
!(,三)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
《
第—十五条? ,。 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怀孕、分【娩和终止《妊娠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
?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按:计划:生育规定《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
?
? 生育及—其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等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 第《。十六条 《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及其!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等《相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十七条 参【保单:位,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因!非生育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剖宫产时实施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卵巢—。肿瘤等切除术增加】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暂时《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支付
】
【第十八条《 , 生育保险》定点协议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协《议服务机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具有《生育医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资质的医】疗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选!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 参保单位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到协议服务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
第十】。九条 ?。 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
—
】 (?一)本人的身份证;!
【 — (二)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
,
】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
》 《 (四)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 , ? (五》)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 【(,六)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 协议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提供虚假材》料,
?
《。 经办机构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时《需要协议服务机构】出具有关《证明的协议服—务机构应当配合
】
》 第》二,十条 ? 经办机构接到【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后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于10日内核发有关!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参加生育—保险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保【;逾期?仍不参保《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负责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未按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导致职工不能】在生育保险》基金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
—
《 第二?十二条 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或虚假收费凭【证,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直!接责任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生育保《险定点协议服务【机构:资格
】 《第二十三条》 :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回处骗!取金额1《。至3倍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或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政》监察: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 《 (:一)不按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
! (【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生?育保险?基金流?失的;
—
【 (》三)截留、侵占【、挪用生育保—险基金的
】
,
》第,二十五条 —。。参保单位《职工认为经办机构】未,按规定为其》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或对其享受的【待遇有异议的可【以向经办机》构申请复查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法!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
【 第二—十七:条 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生育:保险调剂金上解比例!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商—市财政?部门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适时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 : 第二十八条 !本市生育保险—费的征缴适用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 , 第二?十九:条 经《办机:构,。所需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
— 第三十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市生育保《险的:实施办法
】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