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一条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应《当按以下规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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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 — (二)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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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依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人数为倍【数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
! : (四)违法生】育或:者收养行为》发生后一年以上【才被发现的按发【现时上年《。的收入水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
【 (五)一胎生育!二个或者多个子女的!按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
【 (六)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
》
— 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适?用,城镇居民再生育【规定的农村居民比照!前款城?。镇,居,民的规定执行
】
— 乡镇《或街道适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倍【数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
: 第五十二【。条 ?拒绝签订生殖保健】服务合同、外出【流动人口生殖保健】服务合同并》违法生育的或—者骗取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违!法生育的除按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理外【加征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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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未婚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三千元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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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按,照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的【收入水?平,分别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 第五十四条【。 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再生育【的征收?二,千元社?会抚养费未》达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每提前《一年还?应当:征收二千《元社会抚养》费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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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流动人口—异地:违法生育《子女所缴纳社会【抚养:费低:于户籍地标准—的由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补征差额部分
】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一次:性缴纳也可以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收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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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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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但—滞纳金不得超过欠】费本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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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妊娠的】。。暂停各种政府扶持】和优惠待遇》落实补救措施后恢复!拒不落实补》救措施或拒不—提供落实补救措施】有效证?明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 , 单位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妊【娠,。的职工不督》促、不帮助其落实补!救措施导致》违法生育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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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条】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拒绝接!受技术鉴《定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第五十八条 】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违法—生育或者收》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 企业职工【违法生育或者违法收!养子女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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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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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行终止—中期以?上妊娠的机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的机:构、个人或》者药品零《售企业的以及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销,药品货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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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述规—定中属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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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执业证书和执!业许:可证;属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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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摘取宫内节【育器、恢复生—育等手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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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非法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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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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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登记、报】告等管?理制度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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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三【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缴假证明并》注销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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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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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四《条 阻碍、干涉】他人实行计划生育】或协助、包庇、【纵容他人违反规定生!育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属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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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条【 不办理》婚育或者生育证【明,的由其居住地的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生育证明《的由:其居住地的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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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和经《营者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六十六】条 不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和义务的部—门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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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单位按责任书的约!。定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经济《、行政责《任
! 第六十七条 !拒绝、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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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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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依法办事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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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 : 》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 : 》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 《。 (六)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人员发!给再生育《服务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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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拒不: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优: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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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