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
!
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
—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06号
【
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已经】2016年8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
?
:
市长》黄奇帆
《
《
2016!年9月1《2日
—
,
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
】 ? 第一?条 : 为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申领、》使用居住证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
《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 第五条【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居住证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 ? ,市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制《。作以及指导全—市居住证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签注及《相关管理《工作
!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社保、!国土房管、卫—生计生、工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
:。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
:
第六!条 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 本条第一款所!称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
】 本:。条第一款所称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且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
,。
, 《本条第一款所—称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 第七条 居住证!应当由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
【
,
:
? 申请办—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第—八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证
》
《。
: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 第九条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负责:对办理居住证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审验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 ,。 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当场发放纸质【居住证?;,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
】。
:
— 第十条 》。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
】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
,
: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
: , 居住证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发生《变更或者《更正:的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手续
! 《居住证持有》人,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居住地住【址证明在现居—住地办理变更—手续
《。
》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 ?第十二?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 , :具,体收费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
?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权利《
【 《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 (二)参!与有:关公:共,决策和居《住地社区事务管【理;
《
! (三)参加】社会保险;
—
》 (!四):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 第十《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
: 《 , , (一《。)义务教《育;
》
— (二【)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服—务、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 (【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
》。 (四)传!染病防治、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
》 《 , (:。五,)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 《 (六—。)临时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服务;—
《。
! (七)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
:。
! (八)》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优》惠服务;
】
! (九)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
— 》 (十)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
,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
【 , (—一)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可以接受义】务教育和按规—定就读?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民办中学在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连,续就读三年学籍【的,可以参加高》考;
】 》 (二》)参加本《市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注!册)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
— 《 (》三)向本市有关部门!申报科技成果并获认!定、奖励及资—助;
】 : —(四)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适龄青年可以在【居住地应征》入,伍;
【。。
【 (五)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等业》务;:
,
,
?
!(六)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签注申请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签—注,;
【 《 (七—)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
【 ? (《八)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 (九】)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便利
!。。 : 第?十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
第!十,七条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
第十!八条 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全市人《口信息库
!
市、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应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做好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实!现,信息共享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
— 第:十九条 《 国家机关、—受,委托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居住证服务!管理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
—。第二十条 》 在本市《居,住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居住登记及证件【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