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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见义!勇为条例《 : 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已于2005年9!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  第一条  为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见义勇】为公民的奖励—和保:护适用本条》例 : 《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和《特定义务的公民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或抢】险、救灾、》救人表观突出的行为! : ?    《 第四条 》 对:公,民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护【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    【 第五条  —财政、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履行鼓励和》保护公民见义勇为的!职责 】    第六条 】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以!身作则带头见—义勇为 《 》    第七条【  对见义勇为【公民可根据其—。。事迹:和贡献给予下—列表彰 》  》       (一!)嘉奖; — ,      】  : (二?)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 》 ,       (三!)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系统?、本单位的见义勇】为公民给予奖励、表!。彰 —     第八条 !。 有关单《位、组织或》公民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申请?对见义勇为公民【给予表彰 】     对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予,以确认的决》定;不?属于见义《勇为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三十日内确认—的,经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延—长, ? , ,     第九条 ! 给:。予嘉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批准;—   】  :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    【 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申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 , 第十条  评定】见义勇?为者的条件、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 :     第十一!条,  对受到嘉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发给不低于五千】。元的奖金对》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一万—元的奖金 !  :  : 对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由】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五?万元的奖金;其中】牺,牲的或因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发给不!低于二十万元—的奖金 !    荣获“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公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入伍、晋级、晋职等!优先权;荣》获“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 : :     第十二】条  见义勇为的】受益人、见证人应】当如实为见》义勇为者的行为【提供:证明 》 ,    》 第十三条 —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应分别设立见】。义勇为?基金 【   ?  见?义勇为基金》的来源 !     》   (一)财政拨!款; 》 ?  :   ?  :。 (:二)社会单》位和个人捐款—; —         !。(三)向社会募【集,; ?。    【。    《 (四)见义勇为】基金的孳息等—收益; ! ,      — (五)其他方【式筹集 】    《 第十四《条  见义勇为基金!用,于 —   ?   ?   (一)奖励见!义勇为?公民:; 《       !  (?二,)慰:。问,见义勇为公》民及其?家属; 【  ?  :   ?  :(三)为见》义勇为公《民办理保《险; — :     》 ,  (四)本—条例规定的其—他用途? 》     第十五】条  见义勇—为基金在《市和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建立—专户由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负责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    【 第:十六条  》见义勇为公民—及其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各?级公安机关及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 ,     第十】七条  对行凶【报复见义勇为—公民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分子应当【及时依?。法从重惩处》 《  ?   第十八—条  对见义—勇为负伤公民—。各级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治疗 —    — 第十九《条  ?见义勇为公民—的医疗、护理、营】养、误工《、交通、丧葬等【。费用依法由加害人】或其监护人承担【;加害人或其监【。护,人有能力承担而不承!担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裁决或判决并强制】执行 《   —  前款所列费【。用中:的医:疗费和丧葬费在加害!人或其监护人—实际支付前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垫支待加害人或】其监护人《实际支付后冲—抵 —。 ,    没有—加害人的《或者虽有加害人【但,加,害人或其监护人【下落不?明或无力承担的【费用受益人有能力】补偿的由受益人适】当补偿不足部分或受!益人无?力补偿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 ?。    《    (一)见义!勇为公民《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临时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或企—。业职工的视同工伤(!。亡)认?定,其伤(?亡,)性质并享受工伤】待遇: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之外的部分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解决 — 》      — , (二)见义勇【。为公:民属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农民或学生【的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部分》及未参保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解《决 【    第二—十条  因》。见义勇为伤残的公】民由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按规定—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并?。享受相应待遇 【 《     第二十】一条  因见义【勇为伤残的公民有工!作单位?的享受?工伤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评残抚】恤并:。。由劳动保障部门【优先介绍就业或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予《以优先安置; 】。     因!见义勇为致残并【。使劳动?能力受到一定影响的!公民在就业前由民政!部门发给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生活—救济费; ! ,    因见义勇为!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由—民政部门发给不低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生活救济费 】 》    第二—十二条  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公民按照国》家和市有关》因公(?工):伤亡的规定办理;】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其?。家属享?受革命烈士家—属,。待遇 ?     !第二十三条 — 见义?勇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没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得:到保护的本人及亲】属,有权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  :第二:十四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拖延】、拒绝?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五条 《 从事见义》勇为公?民,奖励和保护工作【的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贪污:、侵占、挪》用,见义勇为基金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六条  《弄虚作假骗取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的由原审批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所获奖励及其他!。相关的经济利—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或面临危险时未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抢救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 :。 ,。。     负有【维护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应!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八条 【 ,本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附重【庆市见?义勇为公民评定【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