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见义勇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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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已于20!0,5年9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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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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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见义勇为公民!的奖励和保护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和特定义务的公!民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或抢险、救】灾、救人《表观突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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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对公:民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护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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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 财:政、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履行鼓励和保护】公民见义勇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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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以身?作则带头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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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对见!义,勇为公民可根据其事!迹和贡献给予—下列表?彰
】 》。 (一《)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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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 : (三—),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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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系统、本单位!的见:。义勇为公民给予奖励!、表彰
! , 第八条 】有关单位、组织或】公民: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申》请,对见义勇为公民【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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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予以确认的决定;】不属于见义勇—为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三十日内确认的!经,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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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给予嘉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批准【;
【 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 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申: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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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评定见义】勇为:者的:条,件、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第十一条— 对?受到:嘉,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发给不低于五【千元的奖金对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一万元】的奖金?
— 对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由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五?。万元的?奖金;其中牺牲的】或因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发给不低《于二十万元的奖金】
! ,荣获“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公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入伍》、晋级?、晋职?等优先?权,;荣获“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
》。 第十《二条 见义—勇为:的,受益人、见证人应】当如实为见义勇为者!的行为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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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应分别设立见义勇】为基金
! 见》义勇为基金》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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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财政拨》款;
!。 — (:。二)社?会单位和个人—捐款;
—。
! (三《),向社会?募,集;
】 :。 : 《(四)?见义勇为基》。。金的孳息《等收:益;
】 》 : (五)其》他方式筹集
】
《 第十四条 】 见义勇为基金用于!
】 —(,一)奖励《见义勇为公民—;
】 ,。 ? : (:二)慰问见》义勇为公民及其【家属;
》
《 — :(三)?为,见义勇?为公民办理保—险;
! (四!)本条例规定的其他!用途:
! ,第十五条 见义】勇为基?。金,在市和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建立专户由》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负责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
第十【六条 见义勇为】公民及其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各级》公安机?关及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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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对—行凶报?复见义勇为公民【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分子】应当及时依法从重惩!处
》。
第十】。八条 《对见义勇为负伤公民!各级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治疗
!
【第十九条 见【义勇为公民的医【疗、护理、营—养,、,误工、交通、丧葬】等费用依法》由加害人或其监护】人承担;加》害人或其监护—人有能力承担而【不承担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裁决或】判决并强制》执行
】 前款所【列费用中的医疗费和!丧葬费在加害人或其!监护人实际支付前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垫支待?加害人或其监护人】实,际支付后冲》抵
! 没有加害人【的或:者虽有加害人但【加害人或其监—。护人下落不》明或无?力承担的费用—受益人有能力补偿】的由受益人适—当补偿不《。足部分或《受益人无力补偿【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 】(一)?见义勇?为公民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临时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或企业职工】。的视同工《伤(:亡)认定其》伤(亡)性质并享】受工伤待遇》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之外的部!分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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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见义勇【为公民属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农民《或学生的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部分及未参【。保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解决
】。
》 第二—。十条: , 因见义勇》为伤残的公民由【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按【规定: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并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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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因见义勇为伤】残的公民有工作【单位的享受工伤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评残抚》恤并由劳动保障【部门优先介绍—就业或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予以优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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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见义勇为致残并!使劳动能力受到一定!影响的公民在就【业前:由民政部门发—给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生活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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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见义勇为】。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由民政部门》发给不低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生活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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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公民按照国家和市】有关因公(工)伤亡!的规定办理;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其】家属享受革命烈【士家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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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见义】勇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没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得到保护的!。本人及亲属有权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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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拖延、?拒绝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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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从事—见义勇为公民—奖励和保护工作【的,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贪污、》侵占、挪用见—义勇为基金》。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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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弄《虚作假骗取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的由《。原审批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所】获奖励及其他相关的!经济利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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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或—面临危险时》未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抢救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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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有维护【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应【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 ,。。本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 附重?。。庆市:见义勇为公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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