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见义!勇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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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已?。。于2005年9【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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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见义:勇为公民《的奖:励和保护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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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和!特定:义务:。的,公民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或抢《险、救?灾、救人表观突【出的行?为
】 第《四条 对公—民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护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 第五条 【财政、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履行鼓励和保护】。公民见义《勇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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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条 ?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以身作】则,带头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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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见义【勇为公民可根据其】事迹和贡献给—予下列表彰》。
【 ? (一)【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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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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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系统、本单位—的,见义勇为《公民给予奖励、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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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条, 有关单位—、组织或公民—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申,请对见?义勇为公民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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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予以《确认:的决定;不属于【见义勇为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三十日内确认【的经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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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 给:予嘉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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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申】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条 评】定见义勇为者的【条件、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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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对受到嘉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发给?不低:。于五千元《的,奖,金对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一万元的奖金】
【 对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由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五】。万元的奖金;其中牺!牲,的或因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发】给不低于二十万【元的奖金《
—。。。 《荣获“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公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入伍、晋级—、晋职等优先权;】荣获“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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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条 见义勇为!的受益人、见—证人:应,当如实为《见义勇为者的行【为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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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应分别设立见义】勇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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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基金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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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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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社会?单位和个人捐款;】
】 , (三)】向社会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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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见》义勇:为基金的孳息—。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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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方?式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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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见义勇为基金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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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奖励见义勇—为,公民;
! 】(二:。)慰问见义勇为公民!及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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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为见义勇为公【民办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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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条例规定【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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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见义勇—为基金在市和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建立?专户由?。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负责《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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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见义—勇为:公民及其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各级公安机》关及: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 ,第,十七条? 对行凶报复见义!勇为公?。民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分子应》当及时依法》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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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对见义勇!为负伤公民各级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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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 见义勇为公民的】医疗、护理、营养】、误工、交通、丧】葬等费用依法由【加害人?或其监?护人承担;加害人或!其监护人有》能力承担而不承担】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裁决或判决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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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款所列费用中的医疗!费和丧葬费在加【害人或其监》护人实际《支付前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垫支待加》害人或其《监护人实际》支付后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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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加害人的!或者虽?有加害人但加害【人或其监护人下【。落不明或无力—承担的费用受—益人有能力补偿的】由受益人适》当补偿?不足部分或》受益人无力补偿【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 》。 (一)—见义:勇为公民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临时《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或企—业职工的视同工伤】(亡)认定其伤(亡!。)性质并《享受工伤待遇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之《外的部分《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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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见义【勇为公民属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农民或学生的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部分及未参保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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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因见义勇【为伤残的公》民由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按:规定: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并享受相!。应待遇?
【。 : 第二十一条 】因见义勇为伤—残的公民《有工作单位的享受工!伤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评》残抚恤并《由劳动保障部—门,优先介绍就》业,或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予以优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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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见义!勇为致?残并使劳动能—力受到一定》影响:。的公民在《就业前由民政—。部门发?给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生活!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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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见义:勇为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由】民政部门发给不低】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生活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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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公民按照《国家和市《有关因?公(工)伤亡—的规定办理》;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其家属享受革命烈士!家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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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见义】勇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没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得到保护《的,。本人及亲属有权【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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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拖延《、拒绝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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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从事见义勇】。为公民奖励和保【护工作的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贪污、—侵占、挪用》见义勇为基》金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二十六条 !弄虚:作假骗取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的由原审批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所获奖励!。。及,其他相关的》经济利?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或,。面临危险时未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抢救【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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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有维护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应》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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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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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重庆市见义勇!为公: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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