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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见义勇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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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已于2005【年9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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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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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见义:勇为公民的》奖励:和,保,护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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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和特定义务的公!民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或抢险、救灾—、,救人表观突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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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对公民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护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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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财政、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履行鼓励和保护公】民见义勇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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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以身作则】带头见义《勇为:
【 第七条 对!见义勇为公民可根据!其事:迹和贡献《给予下列表彰—
! , (一)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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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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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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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系统、本单位—的见义勇为公—民,给予:奖励、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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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条 —有关单位、组织或】公民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申,请对见义勇为—公民: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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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予以确】认的决定《;不:属于见义《勇为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三【。十日内确《认的经?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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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给予嘉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批准;【
【 : 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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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申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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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 评:。定见义勇为》者的条?件、: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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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对受:到嘉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发给:不,。低于:五千元的奖》金对: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一万元的奖金!。
】 对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由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五万元的奖》金;其中牺牲的或因!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发》给不低于二十—万元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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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公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入伍、晋级、!。晋职等优先权;荣获!“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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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见义勇为的受】益人:、见证人应当如实为!见义勇为者》的行为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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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应分别设立见义【勇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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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义勇为基金的!。来源
! , 》 (一)财政拨【款;
! 【。(二)社会单位和】个人捐款;
【
! (三)向社会!募集;
! 【 (四)见》义勇为?基,金的孳息《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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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方式筹集
》。
》 第十四条 ! 见义勇为基金【用于:
】 》 (一)奖励见【义勇为?公民;
【
】 :(二)慰问见义勇为!公民及?。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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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为见义勇》为公民办理保—险;
】 》 (四)本【条例规?定的其他《用途
】 第十五条】 见义勇》。为基:金在市?和,。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建《立专:户由: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负责:。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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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见义勇为公民及其】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各《级公安机关及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 《第,十七条 对行【凶报复见义勇为公民!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分子应当及时依!法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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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对见义勇为】负伤公民各级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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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见义勇为公!民的医疗《、护理、营养、【误,工、交通、丧—葬等费用依法由加害!人或其监护人承担;!加害人或其监护人】有能:。。力,承担:而不承担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裁】决或判决并强制执】行,
】 :前,。款,所列:费用中的医》疗费和丧葬》费在加?害人:或,。其监护人实际—支付前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垫支待加害!人或:其监护人《实际支付后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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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加害人的或者虽!有加害人但加害人或!其监护人下落—不明或无力承担的】费用:受益人有《能力补偿《的由受益《人适当补偿》不,足,部分:或受:益,人无力补偿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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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见义勇】为公民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临【时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或企业?职工的视《同工伤(亡)—认定:其伤:(,亡,)性质并享受—工伤待遇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之外—的部分?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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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见义勇为公民属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农民或学!。生的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部分及《未参保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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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因见义勇为伤—残的:。公民由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按:规定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并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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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因见【义勇为伤残的公民有!工作:单位的?享受工伤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评残抚恤并由【劳动保?障部:门,。优先介绍就》业或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予,以优: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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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见《。。。义勇:为,。致残并使劳动—。能力:。受到一定《影响:的公民在就》业前由民政》部门:发,给,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生!活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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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见义勇为—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由民政部—门发给?不低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生活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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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公民按照国家】。和,市有关?。因,公(工)伤亡—的规:。定办理;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其家属?享受:革命烈士家属待遇】
! 第二十《三条 见义—勇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没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得到保护【的本:。人及亲属有权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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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拖延、》拒绝: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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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从事?见义:勇为公民奖励和【保护工作《的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贪污、侵】占、挪用见义勇为】基金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二十—六条 《弄虚作假骗》取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的由原审》批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所获奖励及》其他相?关,的经济利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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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或面临!危险:时未: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抢救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 ?负有维护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应》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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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附重?庆市见义勇为公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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