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见:。义勇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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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修订)已于【2,005年9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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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见义勇为】。公民:的奖励和保护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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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和特定【。义,务的公民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或抢险、救【灾、救人表观突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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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对公民见《义勇为的奖励—和保护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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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财政、》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履行鼓励】和,保护公?民见义勇为的—职责
! , 第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以身作则带头【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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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见义勇为公!民可根据其》事迹和贡《。。献给予下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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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嘉奖;【
! (二【)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 《。 (三)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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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本系统、本》。。单,位的见?义勇:为公民给予奖励、】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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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有关单》位、组织或公民【可以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申!请对见义勇》为公民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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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予以确?认的决定《;不:属于见义《勇为: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三十日内确认的经!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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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给予嘉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批《准;
】 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会,同当:地人:事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申【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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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评定见义勇为者【的条件、《程序应当《。公开、公正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第十一—条 对受到—嘉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发给不!低于五千《元的奖金《对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一万元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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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由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五万【元的奖金;》其中:牺牲的或因》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发给—不低于二十万元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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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获》“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公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入伍、晋级【、,晋职等优《先权:;,荣获“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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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见,义勇为的受益人、】。见证人?。应当如实为》见义:勇为者的行》为提供证明
】。
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应?分别设立《见,义勇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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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义勇—。为基金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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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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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社会单位和个】人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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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向《社会募集;
【
】 , (《。四)见义《勇为基金的孳—息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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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五)其他方【式筹集
【
》 第十四条 见义!勇为基?金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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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奖励见义勇为】公民;?
】 , ,。 (》二)慰问见义—勇为公民及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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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为见义勇为》。公民办理保险;
】。
》 ? : (四)本【条,例规定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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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见义勇为!基金在?市和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建》立专户由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负责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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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见义勇—为公民及《其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各【。级公安机关及有关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 第十?七条: 对行《凶报:复见义勇为公民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分!子应:当及时依法从重惩】。。处
】 : ,第十八条《 对见义勇为负】伤公民各级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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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见】义,勇为:。。公民的?医疗、护理、营养】、误工、《交通、丧葬等费用】依法由加害人或其】监护人承《担;加害人或其监】护人有?能力承担而不承担】。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裁决或!判决并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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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列费用—中的医疗费和丧葬费!在加害?人或其监护人实际支!付前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垫支待!加,害,。。人或其监护人—实际支付后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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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加害人《的或者?虽有加害人但—加害人或其监—护人下落不明或无力!承担:的,费用受益《人有能力《补,偿的:由受益人适当补偿不!足部分或受益人无力!补偿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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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义勇为公民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临时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或企业职—工,的视同工伤(亡【。)认定其伤》(,亡)性质并享受工伤!待遇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之外的部》分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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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见义【勇为公民属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农民—。或学生的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部分及未参保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用!见义:勇为基金《。解决
】 : 第二十条 】因见义?勇,。为,伤,残的公民由民政、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按规定负《责,评定伤残等级并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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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因见义勇为伤残!的公:民有:工作单位的享受【工伤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评残抚恤并由劳】动保障部门优先【介绍就?业或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予以优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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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见】义勇为致残并使劳】动能力受到一定影】响的公民《在就业前由民政【部门:发给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生活救【济费:;
【 ? 因见义勇为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由民:政部门发给》不低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生活救【济,费
【 第二十二条! 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公民?按照国家和市有【关因公(工)—伤亡的规定办理;】。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其家属享受革命【烈士家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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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见义勇【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没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得到保》。护的:本人及亲属有权【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二十四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拖延、拒绝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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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 从事见义勇—为公民奖励和—保护工作《的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贪污、侵占—、挪:用见义勇《为,基,金,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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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弄虚作假—骗取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的由原审批【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所获奖励及【其他相关的经济【利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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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或面临危《险时未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抢,救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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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有:维护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应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 附重?。庆,市见义勇为公民【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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