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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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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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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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核准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
》。
: , :。第五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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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邀请招标—。未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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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不按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
— ? (三【),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而不重—新招标的《
!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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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而自行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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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
!。
》 《 : , (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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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
—。
, (!五)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 《 (六)非【。法干预评标》委员会评标的
】。。。
【 第五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出—借资质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第!五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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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受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
! (二)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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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
】
— 第五十八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使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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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资—格预审或者评标的标!准和方法含有—排斥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
】 (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
】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标或者招标
】
— , 第五十九》。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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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限【制、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
《。
: 《 《(二)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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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非—法干涉评标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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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收取—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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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五)?未,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以及有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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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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