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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全文 ? ?  》  :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海岛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依》法确定为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以下:简称无?居民:海岛)实《。施开发利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  第四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管理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生态环—境确保?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 !   》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  :  第六条》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和省海洋》功能区划、省海【岛保护规划逐—岛组织编制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并与其他规【划相衔接 !。     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应当以省【海岛保护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为依据 【     —第七条?  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海岛的地形】、地貌和《需要保护的自然资】源及景?观;: ? ?    《    《(二)海岛的用【途; 《      !   (三)海岛各!区域、?岸线和周边海域【的使用性质及—界,线;  !       (四!),航道、电力、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 【      【   (《五)开发利》用中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 ! ,   无居民海岛用!于,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开发利用》的其保护和利用规】划还应当包》。括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环境容》量要求;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已经受损】的其保护和》利用规划还应—当包括生态修—复的主要措》施,  【   第八条  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由》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报省海【洋主管部门备案 ! :。 ,     第九条】  &n bsp】;编制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应当通《。过召开论证会—、,咨,。询会等?形式征询有关专【家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规划报批材料中应!当说明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   ?。。  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但是涉及国家秘【密,的部分除外 【 ?    《 第十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海岛所在地】的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  》       【(一)申请》书; 【。。        】 ,(二)海岛及—开,发利用位置的坐标】图; 】       【 (三)开发利用】具体方案; 】 ,。   《      (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 !。 《    《     》(五)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 ,。。  》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应当包?括建筑总量》、建筑物高度—、容积?率对自然资源和自】然景观的保护措施以!及使:用自然岸线长—度要求等 —    【 第十一《条  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受?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后应当【将申请人、》海岛位?置、用途等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并:提出初审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海洋《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5?日 :     !第,十二条  省—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进行审!核  】 ,      —(一)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及项目论证报告是否!。符合省海《。岛保:护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以及相关技术!标准:;, :。   —      (二】),开发利用项目—是否影响《国,家海洋权益》、国防?安全和海上航行安全!; 《      】。  : (三)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要求 》 ,     第十三!条  省《海洋:主管部门《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进行审核时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进行现场勘》测涉及国防安全的】还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 ?     【第,十四条  省海【洋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依法《进,行公:示、勘测、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 《 ,    第十五【条  ?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应当:报国务院审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十《六条  《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 — , :  ?   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方案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七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无居民海岛的位】置、面积、现状、】使用年?。限和用途;》 :      !   (二)—建筑总量《、,建筑:物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和使用自然岸线】。长度等指标》。要求; 【   《  :    (三)基础!配套:设施情?况,; —        】 (四?)环境保《护要求和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 !     》。   ? (五)环境—容量要求;》  【 ,   ?   (六》),开发利用主体资格要!求;: —  :      (【七)具体项》目和开发利》用进度要求; 】 :    》     (八)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要求 !  —   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已经受损的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方,案还应当包括—生态修复的主要措】施 : :     第十!八条  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具体方案对!。拟出让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进行价值评估!确定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标底或者】底价标?底或者底价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价标—准 —     第十九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完》成后由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与中标人!或者买受人签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 ? 《   ? 第二十条  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但是?最高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五》十年 《     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依法缴纳无居!。。民海岛使用金 【 》。 ,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减免》、,。使用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照国家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     第二】十,二条 ? 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     】    (一)按】。照,批,准文件或《者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海岛用途、!使用年?限建:。筑总量、建筑物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以及:。环境容量、环境保】护,措施等要求实施开】发利:用; 【 ,        (!二)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保护自然《景观、自然资源【不得超出批》准文件?或者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占?用自:然岸线; 【 ,  ?    《  :。。 ,(三)按照批准文件!或者: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限: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与】自然:岸线的?距离;? :   —      —(四)?按照批准文件或者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对【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实施—生态修复;》   】      (五】。)不得破坏、损毁依!法设置的《军事设施、界碑、】地名标志、》助,航导航、测量、通】信、气象观测—。、海洋?监测和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不得【妨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 》 ,   第二十三条 !。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涉?及建筑工程质量、】港口岸线、矿产【资源、废弃物处【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管理《的,由有关部门》参,照,有居民海岛》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    【 第二十四》条  依法批—准使用?的无居民海岛—三年内?未开发利用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收回!无,居,民海岛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后三年内未开】发利用的可以按照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处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五条 【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需要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的?应当向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颁发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 【        (!一)经依《法批准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提供!。批准文件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缴纳完讫凭证;【    !。     (—二)经招标、拍卖、!挂牌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提供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缴纳完讫凭》证 ? 《。   ? ,第二十六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可以将有【偿取:得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依:法转让、《抵押、出租 !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依法—转,让、:。抵押、出租》的该海岛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转让、抵【押、出租 — 《   ?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依法!转让的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向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 《    《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及【。。其海监机构应当加强!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管理定期《开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周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的无—居民海岛《。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可以依—法委:托同级?海洋主管《部门行?。使 : 》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按照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处【。理 —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中未进行《生态修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依法【作,出代履行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代为修复》所需费用由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承担【。 : ,     【第三十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海洋主【管部门等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分! : , ?  :     》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 ? :   》  :  :  (二)违反省】海岛:保护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批准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 — ?。       】  (三)》违反:规定:收取、?减免、使用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 !   ?  :   (四》)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     !   ?。 (五)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  第三十一条 】 本办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