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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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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海,岛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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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依法!。确,定为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以下简称无】居,民海岛)实施开【。发利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 , 第四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管理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生态:环,境确保?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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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和省海洋功能区划】、省海岛保护—规划逐岛组织编【制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并与其他规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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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应当】以省:海岛保护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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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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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岛的地【形、地貌和》需要:保护:的自然资源及景观;!
】 , (二【)海:岛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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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海岛各区域、岸线!和,。周边海域《的使用性质及界线】。;
】 , (四】)航道、电力、【。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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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开!发利用中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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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居民海岛用】于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开发利—。用的:其保护和利用规划】还应:当,包括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的环境—容量要求;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已经受》损的其保《护和利用规划还应】当包括生《态修复的《主要措?施
】 第八条 】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由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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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报省?。海洋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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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n 】bs:p;编制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应当通过召》开论证会《、咨询会等形式征】。。询有关?专家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规】划报批材料》中应当说《明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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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但是涉及国!家秘:密的部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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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向海岛所】在地的?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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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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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海岛【及开发利用位置的坐!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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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发利用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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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
【。
—。 (五)相】关资信?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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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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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应当包》括建筑总量、建【筑物高度、容积率】对自然?。资源和?自然景观《的保护措施以及使用!自然岸线长》。度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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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受《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后应当将申—请人、海岛位置、用!途等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并提出初】审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海洋?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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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省—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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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及项目论证!报告:是否符合省海岛保】。护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以及相关技术标【。准,;
【 》 (二)开发利!用,项目是否影响国家海!洋权益、国防安全和!海上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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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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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省海洋主管部】门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进行审核时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进行现场勘》测涉及国防》。。安全的还应》当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
】 第》十四条? 省?海洋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依法进行《。公示、勘测、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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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应当—。报国务院审》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六条 】 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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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方案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七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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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无居《民海:岛,的位置、面积、现】状,、使用年限》和,。用,途;:
— 《 (二—)建筑总量、建筑】物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和使用【自然岸线长》度等: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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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基础—。配套: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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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环境保护要求和!需要采取的保护措】施;
! (五!)环境容《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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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六)开发】利用主体资》格要求;
【
— : (七)具体】项目和开发利用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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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八)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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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已经受损的—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方案:还应当包括生态【修复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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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具体方案《对,拟出:让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进行价值评—估确定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标—底,或者底价《标底或者底价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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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完成后—由,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与,中标:人或者买受人—签订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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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 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但是最高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五十【年
! :第二十一条 — 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依【法缴纳无居》民海:岛,。使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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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减免、使】用,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照【国家: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
第!二十二条 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应当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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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照批—准文件或者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海岛用途、!。。使用年?限建筑?总量、?建,筑物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以及环【境容量、环境保护】措施等要《求实施开《发利用;《
】 (二】)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保护自然】景观、自《然资:源不得超《出批准文件》或者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占?用自然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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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按照批准文!件或者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限: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与【。自然岸线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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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按照批准文件—或者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对!。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实施生态修【复,;
【 (!五)不得破坏、【损毁依法设置的【军事:设施、?界碑、地名》标,志、助航导》航、测量、通—信、气象观测、海洋!监测和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不得妨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 第二十三条】 ,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涉【及,。建筑工程质量、【港,口,岸,线,、矿产?资源、废弃物处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管》理的由有关部门【参照有居民海岛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
—。 第二十四条 】 依法批准》使用的?无居民海岛三年内未!开发利用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收回无居民海—岛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后三年—内未开发利用的可】以按照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处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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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需要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的应当—向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颁发: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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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经依法批准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提供批准文》件,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缴纳完《讫凭:证;
! 【。(二)经招标—。。、拍卖?、挂牌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提供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缴纳完》讫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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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可以将!有偿取得《的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依法《转让、抵押、出【租
!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依法转让、抵【押、:出租的该海岛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转让》、抵押、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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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依【法转让的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向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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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及其海监机》构应当加《强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管—理定:。期开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周?边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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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的:无居民海岛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可以依!法委托同级海—洋主管部门行使【
】 第二十八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按照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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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中—未进行?生态修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依法!作出代履行》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代为修复》所,需费用由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承》担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海洋主管部门等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处》分
》
: :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
【
】 (二)违反!省海:岛保护?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批准: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
》
】 , (三)违反规!定收取、减免、【使用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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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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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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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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