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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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已于2—002年9月—3日经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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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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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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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组织中?的,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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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享有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履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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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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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工会有】权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职—工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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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并协助《、支持职工组建工】会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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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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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
《 ,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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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职工二十五人—以上的?单位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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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人数在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五】人的设?立女职工委员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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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和街道建立乡!镇工会组织和街道工!会组织
》
【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地方的产业!工会
! 企业较—。多的村和城市社区可!以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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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由,上级:地方总工《会依法确《认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 依法《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其工会主—席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是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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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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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应当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职工二百人以下!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未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的应!当配备工会工作人】员
】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公【司事业单位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人数可》以按: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三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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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工会应【当按规定设专职【或者兼职工会主【席;未设专职工【。会主席的应当配备工!会工:作人员
! 《第十: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对劳!动(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延】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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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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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与—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以及!职业:培训等重大》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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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行业性、《产业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者企业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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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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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会》代表职工与单—位,就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
】 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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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应当—督促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确保劳动安全卫【生维护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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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应《当,。督促企业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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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建!立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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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并同—时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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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
【
》第,十六条 《 工会?应当协助企业加【强,对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教育职《工遵守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技能增强职【工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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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工会应当监督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损害职工身体!健康或?者无视?职工正当理由、【违背职工意愿—强迫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支持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非法限制职—工人身自由、搜【身、扣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强》迫职工交纳抵押金】以及侮辱、体罚、】殴打职工等》违法行为《的工会应当》。。。制止并向劳动—、人事、公》安,。等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作,。。出处理职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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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工会应当【。督促企业、事—。业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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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工会》应当尊重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搞好!生产和?经营管理教育—职工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当!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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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对职》。工进行?民主法制、职业道德!教育组织职》工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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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工会!应当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并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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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三条 【 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应当加—强对基层《工会服务、监督和】工作指导
】
—第二:十四条 》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政:府有关部门与—。产业工?。会应当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
《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协《商机制的三方—代,表,应当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劳动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劳动标!准的确定以及集体劳!动争议等进》。行研究、分析—。协商解决涉及劳动关!系的各项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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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其他?企业、?组织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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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
】工会委员会支持【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
—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厂?务(事?务)公开推》进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
《
? 第二—十七条 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的》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依—法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乡镇、街】。道建立的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
《
【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同级地方总工会的!代表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评议、评》查等工?。作应当有工会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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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推荐为】董事会成员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 第二十【九条 基层—工会: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可以累计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工【作日的?应当事先与单位【协商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工会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平等协《商,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时经工会与单位【协商可以不受—三个工作日的—限制
【
》上述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期》间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 ? 第三十条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非本人原因不再从事!工会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从》事原工作岗位—或者安排与原工作岗!位相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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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的—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期!间享受单位行—政副职、中层管理】人员正职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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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专兼职工会主!席任:。职期:间享受本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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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街道专职工】会主席任职期间分】别享受乡镇、街【道行政副职》同等:待遇
》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不是同!级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担任的其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同等》待遇
】 ?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并?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
— 第三十二条【 ,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任意调拨!不得将工会的—财产、经费作为该】。工会所在单位的【财产:、经费予以冻结、】查封、扣押、—清偿债?务
》
《。 第三十三条 !工会组织合并—的依法属《于工会的经》费和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依法撤销时应—当在:上级工会主持下【清理:工会财产和》经费清理后》的财产经费》。。结余应当全》部移交?上级工会
】
》 企业破产时—不得:将工会经费和财【产列为?企业破产财产—工会经费《和财产?应当及时移交上级】工会企业欠缴、未缴!的工会?经费应当作为—企业债务纳入企业债!务清偿范《围,
— 第三十四条!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当,月的经费未按—规定拨缴或者逾期】拨缴工会经》费的按日加收拖【欠金:额千分之五》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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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工,会筹:备组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成立工会筹—备组之月起按前款】。规定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
】。
《 各级?工,会应当?按规定的比例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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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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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工会应当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
《 第三十六条】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工—会批准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本级工会和—下级工?。会及: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财务:活动等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 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工会领导》干部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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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
? , 工《人文:化馆、职工学—校,等,职,工活:动设:施建设应当列入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逐步《解决
?。
》 地方—总,工会所属的工人【文化馆享受国家投资!兴办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的同等待【遇
!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离休、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其他!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九条》 省?、设:区的:市总工会及省产业】工会:应当加强同各国【地方工会及产业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
】 第四十条》 :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四?十一条 》。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
《 ?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
》 :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
!。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会或者!当事人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及【时纠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的!事项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 (一)】。侵占、挪用或者【任意调拨工会财产】、经费的;
【
【 (二【)拒绝?。向,同级工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的【;
! ? , (三)调动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以及工会筹建!负责人劳动(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的!未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上:一级工会同意或【。者擅:
】。 自变更、—。解除: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劳,动(聘用)合同的;!
:
:
! (四)《不按规?定支付工会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的;?
》
— (五)—。阻挠工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工会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
》。
》 (六)侵害!工会及其工作人员其!他合:法权益的
【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不缴、欠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依法】向企业、《事业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
】第四十?四条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损害职工、工会合】法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3年7月—2,3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20《0,0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私营】企业工会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