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
》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已:于2002年—9月3日经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
:
200【2年9月《3,。日
《。
: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 其他组织中的!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享有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履【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
: 第四条 【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
!。上,级工:会有权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职《工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
? , 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并协助、支持【职工组建工会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
》
【第五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 第?六条 职工二【十五人以上的—单位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
,
女】职工人数在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五人的设!立女职工委员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
乡—。镇和街道建立乡镇工!会组:织和街?道工会组织
—
:
:
《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地方的产业】工会
—
企业】较多的村和城市社区!可以: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
— 第》七条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由【上级地方总工—会依法确认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
?
依【。法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其工会主席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是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
【 第九条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应当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职》。工二百人以下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未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的:应当配备工会工作】人员
】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公司事业单位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人数可】。以按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三配备》。
— 《乡镇、街道工会应当!按规定设《专职或者兼》职工会主席;未设】专职工会《主席的应当》配备工会《工作人员《
?
? 第十—条, ,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对劳—动,(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延情!。况进行?监督
【
? 第十一条— 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
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与《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以《及职业培训等重大】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
区域】性、行业性、产业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者企业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
:
》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会代表职工与—单位就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
—
,
: 《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 第十三条 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应当督促》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确保劳动《安全卫生维护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
!。
工会【应当:督促企?业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权?。益,
— 工》会,建立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
!
【。 第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并同时!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
:
《 , 第十五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
【
《 第十《六条 工会—应当协?助企业加强对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教育职工遵】。守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技能增强—职工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
— 第十七—条 工会应当监督!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损:害职工?身体健?康或者无视职工【正当理?由、违背职》。。工意愿强迫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支【持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非法限制职】工,人身自由、搜身、扣!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强迫职工交纳—抵押金以及侮—辱、体?罚、殴打职》工等违法行为—的工会?应当制止并向劳动】、人事?、公安?等,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作出》。处理:职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
《 第十九条 】 工会应当督—促企业?、事业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
《 第》二十条 工—会应当尊重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搞好生产和经!营管理教《育职:工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当】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工作
!
,
】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对职】工进行民主法—制、职业《道,德教育组《织职工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
【第二:十二条 工会应】当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并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
—第二十三条 — 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应当加强对基层【工会服务、监督和工!作指导?
《。
? 第《二十四?条 ?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
: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政府有关部门与!产业工会应当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
《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协商机》制的三方代》。表应当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劳《动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劳动标—准的确定《以及集?体劳动争议等进行研!究、分析《协商解决《涉及:劳,动关系的各》项重大问题
【
?
第二【十六条 》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其:。他企业?、组织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
?
《 工:会委员会支持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厂务】(事务?)公开推进》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
—
:
,。
》 第二十七条 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的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依法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 乡镇《、街道建立》的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
】
《
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同级—地方总工会的—代表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评议、》评查等工作应当有工!会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参加
!。
, ? 第二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推荐为董【事会成员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
: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
《 第:二十九条 —基层:工会: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可以累计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工作日的应!。当,事先与单位协—商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工会?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平等协商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时经工会与】单位协商可以不受】三个:工作日的限》制
—
: 上述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期间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 第三十条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
《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非本人原因】不再从事工》会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从】事原工作《岗位或者《安排:与原:工作岗位相当的工作!
》
? 第三十一条【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的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期间享受单位—行政副职、中层【管理:人员正职的》同等待遇
!。
? 其他专兼职工会!主,席任职期间》享受本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同?等待:遇,
:
《 乡镇、街】道专职工会主席【任职期?间分别享《受乡镇、街道—行政:副职:同等待遇
】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不是同》级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担—。任,的其: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同等待遇
—
?
《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并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
第—三十二?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任意调拨【不得:。将工:会的财产、经—费作为?该工:会所在单《位的财产、经费予】以冻结、查封、扣押!、清:偿债务
》
》 第三十—三条 《工会组?织合并的依法—属于工?会的经费《和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依法!撤,销时应?当在上级《工会主?持下:清理工会财产—和经费清《理后的财产经—费结余应当全部【移交上级工会
【
】 企业破《产时不得将工会经费!和财产列为企业破产!财产工会《经,费和财产应当—及时移交上级工会】企,业欠缴、未缴的工】会经:费应当作为企业【。债务纳入《。企业债务清偿范围
!
:
? 第》三,十四条 《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当月的【经费未按《规定:拨缴或者逾》期拨缴工会经费的】按日加收拖欠金【额千:分之五滞《纳金
?
:
:
成立【工会筹备组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成立工会筹》备组之月起按前【款规定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
《。
,
各—级工:。。会应当按规定的【。比例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
— 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
【 第三十五】条 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工会应?当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
》 , 第三十六条【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工会批准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本级【工会和下级工—会,及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财务活动等!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 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工会》领导干?部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
!工,人文化馆、职—工学校等职工活动】设,施建设应《当列入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逐:步解决
—。
:
地方总工!会所属的工》人文化馆享受—国家投资兴办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的同等?待遇
—
,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离,休、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其—他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
《 第三十九条【 :省、设区的市—总工会及省产—业工会应当加—强同各国地方—工会及产业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
】 第四十条 【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一条 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
: 《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
!。。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
《 《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
?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会:或者当事人》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及【。时纠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的事项【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 : ,(一)侵占》、挪用或者任—。意调拨工会财产、】经费的;
》
,
:
! (二)拒绝—向同级工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的;
】
—。 (三)调动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以及【工会:筹建负责人》劳,动(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的未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上一级》。工会同?意或者擅
!
? 自变更、—。解除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劳动(—聘用)合同》的;
—
》 (—四)不按规定支付】工会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的;【
》
, 】(五)阻挠》工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工会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
】 (六)!侵害:工会及其工作人员其!。他合法权益的
】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不缴、欠》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依法:。向,企业、事业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
第!四十四条 》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损,害职工、工会合法】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3年7—月2:3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200】0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私营企业工》会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