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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 ,。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已于:2002年9月3】日经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 2002年】9月3日 — 》 ,  :  第一条 —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    — 其他组织中的【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适用本办《法 ? , ?    《第,三条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享有?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履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   【  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 :    》 ,上级工?会有权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职工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依法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   】  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并协助、支持【职工组建工会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 ? , 《    第五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   ?。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  》 ,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     第六条 ! 职工二十五—人以上的单位—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  《   女职工人数在!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十五人【的设立女《职,工委员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    》 乡镇和街道建立】乡镇工会组织和街道!工会组织 【  《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地方的产业工【。会 【。 ,   企业》。较多的村和》城市社区可以—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 !     第七条】。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由上级地方—总工会依法确认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    【 依法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其,工会主席《或者主持工作的副】主席是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     第九!条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应当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职工二百人以!下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未设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的《应当配备工会工作人!员 ? ,     【职工二百人以上【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公司事业单位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人数可以按!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三:配备 】    乡镇、【街道工会《应,当按规定设专职或者!兼职工会《主席;?未设专职工会—主席的应当配备工】会工作人员》 ?     第十!。。条 :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对劳动(【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延情况进行监督 ! : :     第—。十一条?  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    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与【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以及职业培—训,等,。重大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 :  ?   区域》。性、行?业,性、产业《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相应的企》。。业组织或者》企业进行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     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会代表职】工与单位就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 》。     》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    第十三条】。  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应当:督促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确保劳—动安:全,卫生维护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 【    工会—应,当督促企《业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权益 】 ?  :   工会建立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 》 ?    《 第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并同时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  《   第《十五条 《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   】  第十六条  】工,会应当协《助企业加强对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教育职工遵守本【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技能增【。强职工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 《    第十七条】。  工会应当监督】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损?害职工身《体,健康或者无视职工正!当理由、违背—职工意愿强》。。迫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支持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非《。法限制职《工人身自由、搜身】、扣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强迫职—工交纳抵押金以及】侮,辱、体罚《。、殴打职工等—。违法:。行为的工会应当【。制止并?向劳动、人》事、公安《等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作出处》理职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 :    》 第十九条》。 , 工:会应当督《。促企业、事业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 :    《。 第二十《条 : 工会应《当尊重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搞好生产和—经营管理教育职【工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     【第,二十:一条:  工会应》。当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工作 】 :。     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对?职工进行民主法制】、职业道德教育组】织,职工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     第—。二十:二,条  工会》应当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并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     第【二十三条  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应当加》强对基层工会服务】、监督和工》作指导 】     》第二:十,四条:  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 ,。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政府有关部门与】产业工会应当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协》商机:制的三方代表应当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劳动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劳动标准的【确定以及集》体劳动争议等进行研!究、分析协商解【决涉及?劳动关?系的各项重大—问题  !   第二》十六条 《 ,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其他企业、组织!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  《。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 , ?   ?  工会委》员会支持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 :。。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厂务(事务)公!开推进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 !    第二十七】条  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的!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依法: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   乡镇》、,街,道建立的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 ?    】 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同级?地方:总工会的代表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评【议、评查等》工作应当《有工会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参—加 》     第【二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公司、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推荐为董!事会成?员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     第!二十九条  —基层工?。会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可以累计!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工:作日的应当事先与】单位协商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工会?。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平等协商!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时!经工会与单位—协商可以《不受:三个工作《日的限?制 ?。 :     上【述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期间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 :    — 第三十条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   — ,。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 :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非—本人原因《不再从事工会—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从事—原工作岗位或者安】排,与原工作岗位—相当的?工作 》 ,     第三】十一:条,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的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期间享《受单位行政副职【、中层管理人员正】职的同等待遇 【 ? :    其他专【兼职工?会主席任职期—间享受本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同等待!遇 》     —乡镇、街道专职【工,会主席任职期间【分别:。享受乡?镇、街道行政副【职同等待遇 】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不:是同级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担任的—其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同等待遇 》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并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    第三十【二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任意》。调拨不得将工会的财!产、经费《作,为该工会所》在单位的财产、经】费予以冻结、—查封、扣《押、:。。。清偿债务 — 《    《。第,三,十三条?。  工会组织合并】的依法属《于工会的经费—和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依:法撤销时应当在【上级工?会主持下清理工【会财产和经费清理】后的财产经费—结余应当《全部移交上级—。工会: :    【 ,。企业破?。产时不得将工会经费!和财:产,列,。为企:业破产财《产工会?经费和财产》应当及?时移交上级》工会企业欠》缴、未缴的工会【经费应当作为—企业债?务纳入企业债—务清偿范围 】     第三!十四条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当月的?经费未按规定—拨缴或者逾期拨【缴工会经《费的按?日加收拖欠金—额千:分之五滞《纳金  !  :。 ,成立工会筹》备,组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成立工会筹】备组之月《起按前款规定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  ! ,  各级《工会应当《。按规定的《。比例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 》。     !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列支 】。 ,     第!三十五条  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工会应》当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独核算?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  第三《十六:条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工会批准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本级工会和下级工】。会及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财务活动—等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    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工会领导!。干部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 》    工人—文化馆?、职工学《校等职工《活动设施建设—应当列?入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逐步解决【    ! 地方总工会所属的!工人文化《馆享受国家投资兴】办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的同《等待遇 】    《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离休、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其他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  第三十》九条:  省、设区—的市总工会》。及省产业工会应【当加强同各国—地方:工会及产《业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     第!四,十条  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一条  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    【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      !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   《     》。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会或者当!。事人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及时纠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的!事项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  (一)》侵占、挪用或者【。任意调拨工会—财产、经费的; 】    】  :   (二)拒绝向!同级工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的; —    — ,    (三—)调动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以及工会!筹建:负责人劳《。动,(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的?未,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上一级工会同意】或者擅 【    》 自变更《、,解除: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劳,动(聘用)合同的】; :     ! ,   ?。(四)不按》规定支付工会—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的; 】 :    《    《(五)阻挠工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对工会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 —   【      (六)!侵害工会及其工【作人员其他合法权】益的  ! ,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不,缴、欠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依法向企业【。、,事业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  第四十四条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工会法和本办【法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损害职工、工】会合法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1993【年7月?23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20?00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私:营,企业工?会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