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 — ,总    》则 — 1《.0.1  为了】。在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先进技术应》用保证?健康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规,范,。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 1.0.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与—功能:。、使用要求、冷【热负荷特点、—环境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结合》国家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政策、方针!。通过经?济技术比《较确:定在设?计,中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 1.0.4  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对有?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设备及管《道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 1.0.5  在!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设计中【应设有设备》、管道及配》件所必需的安装、】操作和维修的—空,间或在建筑设计【时,预留安装维修—用,的孔洞对于》大,型设备及管道应提】供运输和吊装的条件!或设置运输通道和起!吊设施 《 , : 1?.,0,.6  《在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中】应根据现有》国家抗震设防—等级要求考虑—防,震或其?他,防护措施 — 1.0.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考【虑施工、调试及【验,收的要求《当设计对施》工、调?试及验收有特殊【要求:时应在设计文—件中加以《说明 《 1.0.8!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