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四章 戒毒措施【  !   ?第二十七条 — 对吸毒成》瘾人员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措施帮助其!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 》    第》二十八条 》 吸毒成瘾的认【定由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戒毒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 》   ? 第二十九条  】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    《 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并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县(市、区)】、市公安机关报【告,自愿戒毒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戒毒期限等信】。息 ? 《  :  第三十条 【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建?立一家?以上符合要求—的戒毒医疗机构或者!确定一家以上的【医疗机构作为戒【毒医疗机构戒毒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戒毒治疗规范 ! 《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强《戒毒医疗机构建设】为戒毒人员提供门】诊治疗、住》。院治疗?、药物维持治疗、】心理咨?询等戒?毒,。医疗服务 】 :    第三—十一条?  县?(,市、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科学:设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和服药!点方:便吸毒成《瘾人员就近治疗保】证维持治疗》。的连续性《、稳定性《 ,    】 第三?十二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 :     戒】毒人员?的家属?和戒毒人员就医、就!业、就学的》单位应当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指定的基》层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帮助戒毒—人员戒毒 》    】 第三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省有关规定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招】聘;:其培训、具体—职责和管理办法【由省公安《、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 》  —   ?第三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社区《戒毒人员报到后【及时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协议?社区戒毒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戒【毒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可以《获得的帮助; 【 :     【(二)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 — :     【(,三)社区戒毒的【具体:措施; 《    】 (四)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法:律,后果:; 》     —。(五)?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 《    第》三十五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查获违法行!为的县?(,市、区?)、:市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  《   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  : 第三十《六,条  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并出具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社区!。康复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第三十七》。条 : 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之日起二】日内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到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最迟应当在—十五日内报到 !。 ,    》 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变更执》行地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执:行地通?知之日起二日内到】变,更后: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到;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最迟应当在十五】日内报到 【 ?。    第三十【八条  《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  —   第三》十,九条  自愿—戒毒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可以》到戒毒康复场所进】行戒毒康《。复;戒毒康复人员应!当遵守?戒毒康复场所的有】关规定 —。  《。。   戒毒康复【场所应当具备生活服!务、康复治疗、【职业:培训、习艺劳动等】基,本功能建立》健全戒毒康复管理】制度严禁毒品流入 !     !第四十条  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禁毒工】作站或者禁毒联络员!。应,当加强与吸毒人员】及其家庭《。、工作单位、学【校的联系定期了解吸!毒人员?的生:活、思想状况和社会!交往情况《帮助、教育其—远离毒品防止其再】次吸毒 !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戒毒》社会服务工作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戒毒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戒毒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其》回归社会 】    》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的戒毒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 【   》  第四十二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戒毒治【疗项目纳入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体系【戒毒人员在》自愿: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的戒毒诊】疗费用按照省有关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     第!四,十三条  吸毒【成瘾人员被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责令社区《戒毒的在戒毒期间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其已经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依法注《销 《 ?    因吸毒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被责令社—区戒毒?的人员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或者!解除戒毒后一年【内,申领、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提供吸毒】检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