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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农民建房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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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严控制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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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要严格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从严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同时—。在修编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和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 《各地要积极探索改】进村庄?、集镇规划用地规模!的确定方《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严格以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用地《规模自然村、中【心,村、集镇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分别控制在60、!80、?90平方米以内【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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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零散】。自然村?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整理促进村镇土】地集约利用要积极】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统建、《联建公寓式农民【。住宅小区;对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市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以集中联!建的形?。式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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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努力保障农村【宅基地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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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充分利—用村内?原有宅基《地、空闲《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以及!低,丘缓坡等非耕—地,。安排农民建房—;,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可在年度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中予以【安排通过村庄整治】复垦:获,取的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应优先用于农村【村民建造住宅—
《
: 三》、严格界定》。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
坚】决,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
《
】。1、因国家建—。设、垦区移民、灾】毁等需要搬迁的【;
【 : 2、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
】 : 3?、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结婚证书确需—分,户建房的;
!
?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
? ,。 , 1、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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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宅基地【上建筑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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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所有家庭人员!作为一户申请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的;
!
4【、,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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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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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切实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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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用》地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批准—结果向村民张榜公】布
】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使【。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市、!县(市、区)、乡镇!要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以及本级年!度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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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法,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
《 各地要根据!农村村民建房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
【 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年度农—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用】地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一次性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和原拆原建》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原:有宅基地《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可以调剂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村村民调剂双方!应当在?调剂协议《生效后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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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不断强化!农村:宅基地?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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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定点《丈量打桩放样—并实行挂牌施工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检查;!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
对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对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超过批准—面积多?占土:地建造住《宅的应当《。责令:其停止建设;对拒】不停止继续》施工的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暂扣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等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建造住宅的一律拆】除退耕并《。对相关责任》人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论处
】
《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
七、!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
! ,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变更登记工作变!更,一宗登记一宗—充分发挥地籍—档案资料在宅—基,地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切,。。实保障“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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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农民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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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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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工!作制定?。消,。化利用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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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本—村,村民之间调剂—使用腾退多余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实—施建新拆旧的—要采取事先》。签订协议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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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切:。实加强土地》法,制宣传和基层队【伍建设
【
《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土地国《策,国情和法规》政,策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遵守土?地法:。律和珍惜《土地的意识增强依】法管地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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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强化】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探索防范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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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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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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