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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农民建房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 一、从严》控制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规模
!
《。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要严格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从【严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同《时在修编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和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
,
? ? 各地要积极探【索改进?村庄:、集镇规划用地规模!的确定方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严!格以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用地规模!自然村、中心—村、:集镇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分别控制在60、】80、?。。90:。平方米以《内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
【。
》 各地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零散自】然村: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整理促进!村镇土?地集约利用要积极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统:建,、联建?公寓式农《民住宅?小区;对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市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以集中联建!的形式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
《 二、《努力保障《农村宅基地用地【。需求
—
,
》各地要充《分利用村内原有宅基!地、空闲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以及低丘缓》坡,等非耕地安》排农民建房;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可—在年度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中予以安排—通过村庄整治复垦获!取的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应优先】用,于农:村村民建造住—宅
! 三、严格界定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 坚《决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
《
— , 1、因国家建设、!垦区移民、灾毁等需!要搬迁的;
【
】2、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
:
,
? : 3?、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结婚证书确需分户建!房,的;: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
《 1、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
【
?
? 2、《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宅基地上建筑物的;!
》
, 3、以所】有家庭人员作为一户!申请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的《;
! :4、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
,
》。 各《地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
】
:
四【、切实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用》地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批准—结果向?村民张榜《公布
》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使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市、县》(市、区《),、乡:镇要: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以及本级年!度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
】
五、依】法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
《
各—。地要根?据农村村民》建,房,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
】
】 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年度农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用地【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一次:性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和《原拆原建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原有【宅基地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可以调!剂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村村民调剂》双方应当在调剂【协议生效《后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
】六、:不断强化农》村宅基地监》督检查
! 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定点【丈量打桩放样并实行!挂,。牌施工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检查《;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
— 对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对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超过批准》面积:多占土地建造住宅的!应,当责:令其停?止建设;《对拒不停止》继续:施工的?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暂扣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等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建】造住宅的一》。律拆除退耕并—对相:关责:任人: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论处
!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
: 七、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
《
—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变更登记】工作变更一宗登记一!宗充分发挥地—籍档案资料在宅【基地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切实保障!“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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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
八、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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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工作—制定消化利用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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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本村村—民之间调剂使—用腾退多余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实施建新拆旧的!。。要采:取事先签订协议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
【
— 九、切实加【强土地法制宣传和】基层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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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土地国策国情和!法规政策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遵守土地法律和!珍惜:土,。地的意识增强依法】管地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
】 要强化》。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探索防范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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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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