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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 , :    —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农民建房—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 :     一】、从严控制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规模 】 :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要严格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从严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同时在?修编: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按《照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和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要【求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   【 , 各地要积极探索】。改进村庄、集镇规】。划用地规模》的确定方法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严格以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用地规模自然】村、中心村、集镇】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分别控》制在60、80【、9:0平:方米以内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 》     】各,地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零散【自然:。村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整理促进《村镇土地集》约利用要《积,极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统建、联】建公寓式农民住宅】小区;对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市?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以集—中联建?的形式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   【  二、《努力保障农村宅基地!。用地需求 【 ,   《  各地要充分利用!村内:原有:宅基地、空闲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以及?。低丘缓坡等非耕地安!排农民建房;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可在年!度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和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中予以安排—通过村庄整治复垦】获取的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应优先用于农村村民!建造住?宅 《   》  :三、严格界定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     】坚决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 【 《 ,  :  1、因国家【建设、?垦区移民、》灾毁等?。需要搬迁的》;,。 ?     2】、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 《 ?     》3、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结婚证书确!需分:户建房的;》 《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   —  1、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 : 》    2、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宅基地!上建:筑物的;《。 《 :    3、以所】有家庭?人员:作为一户申》请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的;】 :。 ?  :   4、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 ?   ? 各地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 《  》  : 四、切实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用【地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批准《。。结果向村民张榜公】。布 ?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使—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 ? ,  : 市、县《(市、区)、乡【镇,要将:宅基地申请》条件、申报审—批程序、《审批工作时限、【审批权限《等相关规定以—及本级年度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向社:会公告 【    》 五:、依法?。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  《 ,  各地要》根据农村村》民建房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规【范审批行为》健全办?。事制度?提供优质服务 】  》   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年度?农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用地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一次性—。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和原拆原—。建,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原有宅基地【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可以调剂》。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村村民!。调剂双方应》当在调剂协》议生效后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   六《、不断强化》农村宅基地监督检】查 【    《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定点》丈量打桩放样并【实行挂牌施工—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检查;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 ? ,    《对,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对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超过批准面积】多占土地建造住【宅,的应当?责令其停止建设;对!。拒,。。不停止继续施工的】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暂:扣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等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建造《住宅的一律拆除退耕!并,。对相:关责任?人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论处  !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     七、】。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 —    】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变—更登:记,工作:变更一宗登》记一:宗充分?发挥地籍档案—资料在宅基地—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切实保障》“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 !   》  农民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 《     八】、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  《   ?。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空置—住宅、“一户多【宅”的调查清理工】作制定消化利用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的宅基地 】 ,     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本:村村民之间调—剂使用腾退多余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实,施建:新拆旧的要采取事】先签订协议等措施确!保按期拆除》旧房交出旧宅基地 ! ? ,     九—、切实加强》土地法制宣》。传和基?。层队:伍建设? , 《。  :  :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土地国策国情和法规!。政策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遵守【土地法律和珍惜土】地的意?识增强依《法,管,地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  【。  : 要强化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探索防范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 , ,  ?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