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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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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交通畅!通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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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条 【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和从事【与道路交通》有关的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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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其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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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宣传道路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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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
? 》 (?三) 管理》道路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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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监督管理本市!车辆和?驾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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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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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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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大型》公,共交通车必须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小型公共!交通车必须按—规定的线路、—时间行驶《
【 : 大:型公共交通车、【小型公共交通车、】。长途客车必须按规】定站点停《车
》。
第七】。条 机动车辆不】准在禁行的道—路和禁?行的时?间行驶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行时应事—先到公安机》关办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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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拖拉机六时至!二十:。二时在主要道路【上行驶 禁》止载运不《可解体的超过高度、!宽度、长度物品【的车辆七《。时,至十:九时在主要道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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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自》行车不准《带人但配有安全【座具的可带》。一名学龄前儿童【 人力三《轮车、板车》七时至九时和十七时!至十九时禁止在【主要道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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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行时:间内横过主要道路时!应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
《 第《九条 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减速慢行直行和左】转弯的车辆遇红灯】必须停在停》止线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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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在主要?道路上?停车装卸货物应于二!十时至?次日六?时,进行 机动车不得在!市区禁止鸣》喇叭的地段》鸣,喇叭
》
— 第十条《 车辆必》须,在停车场或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或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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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置在道路【上的临时《停车场地由公安机关!划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道,路上设置停车—场地不准占》用道路设置台阶、】门坡或其他妨碍交通!的设:施
《
第十!一条 禁止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和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其他【。道路:的应经公《安机关和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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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市政建设临时占】用道路?。应与公?安机关协《商共同采取维—护交通措施单位和个!人,基建施?工临时占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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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经公安机关和【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施工 施—工现场应设置路栏和!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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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要时派专人维护!交通秩序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标!准修复?。路面验收合》。格保障道《路平整、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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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交通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明晰破旧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新建、【扩建道路必须—同时规划建设相【应的:公共停车《场及:其他: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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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占用或擅自移—动交通设施 行道树!、绿篱、跨路管线】、,标牌、广告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档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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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商场、体育场、】旅游:场所、影剧》院、展?览馆、医院、—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安》建筑和居《民住宅区《、商业街《。。
— 应设—置,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未设置相【。应规模停《车场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共停车!场地不得改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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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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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或》道路交?通设施成绩显—著的;
】
】 (二) 检举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或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有功的;》
《
《 《 (三) 为【避免或制止重大特】大交通事故作—出,贡献:的;
》
! (?四) 在道》路,交,通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
】第十六条 大【。型,公共交通《车、小?型公共交通车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的,处三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单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
】 第十七条 大型!公共交通车、小型】公共交通车、长途客!。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也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
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
— (】一) 未《经许:可在禁?。行,的道路和禁行的时间!内行驶的;
】
! (二) 通过交!叉路口违《。反本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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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占用:道路影?响车辆?通,行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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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单】位或:个人基建施》。工,未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
【
【 , (二》) 临时《占用道路施工不【按规定清理》现,场修:复路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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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 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和【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
》 — :(四) 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停车—场地的?;
! ? (五》) 占用道》路设:置台阶、门坡或其他!。妨碍交?通的设施的;—
! 》(六) 在》主,要道路上《停车装?。卸货物的 》前款所列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由市政—工,程路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
》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损坏—、占用或者擅自移动!交通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元罚款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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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机动车违【反规定?。鸣喇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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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自行车违反【规定带?人或者闯红灯的;
!
《
】 (三) 》人力三轮车、板车】在禁行的《道路或禁行》的时间行驶的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处五元罚款!或者警告可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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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处罚《应按国家规定的交】通管理处罚》程,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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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罚款处罚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当场】交纳罚款而未交【罚款的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员可以!暂扣驾驶证或者行驶!证;
!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暂!扣车:。。辆;对其他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罚款的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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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吊?扣驾驶证处罚—。的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交出驾驶证的迟交!一日增加吊扣期限五!日
【。 《公安:机关或者交通—警察收到《罚款或?吊扣:。。的驾驶证后应当场】给被:处罚:人开具收据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 第二?十三条? 交通《警察在执行任务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处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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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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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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