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交通畅!通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   第二条 【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和从事【与道路交通》有关的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其职责是 】   》      (【一) 宣传道路交】通法规; 【     【    (》二): ,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  ?     》  (?三) 管理》道路交通设施; ! 《 ,       (】四) 监督管理本市!车辆和?驾驶人员 【 :。   ?  第四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    》 第六?条  大型》公,共交通车必须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小型公共!交通车必须按—规定的线路、—时间行驶《  【  : 大:型公共交通车、【小型公共交通车、】。长途客车必须按规】定站点停《车 》。     第七】。条  机动车辆不】准在禁行的道—路和禁?行的时?间行驶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行时应事—先到公安机》关办理通行证 】 ,    — 禁止拖拉机六时至!二十:。二时在主要道路【上行驶 禁》止载运不《可解体的超过高度、!宽度、长度物品【的车辆七《。时,至十:九时在主要道路上】行驶: ?    — 第:八条  自》行车不准《带人但配有安全【座具的可带》。一名学龄前儿童【 人力三《轮车、板车》七时至九时和十七时!至十九时禁止在【主要道路上》行,驶 : ,     】在禁:。行时:间内横过主要道路时!应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  《   第《九条  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减速慢行直行和左】转弯的车辆遇红灯】必须停在停》止线以外 【 ,     机动车!在主要?道路上?停车装卸货物应于二!十时至?次日六?时,进行 机动车不得在!市区禁止鸣》喇叭的地段》鸣,喇叭 》    — 第十条《  车辆必》须,在停车场或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或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 ,。。  :  设置在道路【上的临时《停车场地由公安机关!划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道,路上设置停车—场地不准占》用道路设置台阶、】门坡或其他妨碍交通!的设:施 《     第十!一条  禁止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和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其他【。道路:的应经公《安机关和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第十二?条 : 市政建设临时占】用道路?。应与公?安机关协《商共同采取维—护交通措施单位和个!人,基建施?工临时占用道路 !     】应经公安机关和【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施工 施—工现场应设置路栏和!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 : :    》 必要时派专人维护!交通秩序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标!准修复?。路面验收合》。格保障道《路平整、畅通 【 ? ,     第十三】条  交通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明晰破旧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新建、【扩建道路必须—同时规划建设相【应的:公共停车《场及:其他:交通设施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占用或擅自移—动交通设施 行道树!、绿篱、跨路管线】、,标牌、广告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档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 —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商场、体育场、】旅游:场所、影剧》院、展?览馆、医院、—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安》建筑和居《民住宅区《、商业街《。。 —    应设—置,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未设置相【。应规模停《车场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共停车!场地不得改作他用 !    】 第十?五,条 :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 ,     》  :  (一)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或》道路交?通设施成绩显—著的; 】        】 (二) 检举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或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有功的;》 《   《    《  (三) 为【避免或制止重大特】大交通事故作—出,贡献:的; 》       !  (?四) 在道》路,交,通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     】第十六条  大【。型,公共交通《车、小?型公共交通车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的,处三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单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    】 第十七条  大型!公共交通车、小型】公共交通车、长途客!。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也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     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  —       (】一) 未《经许:可在禁?。行,的道路和禁行的时间!内行驶的; 】       !  (二) 通过交!叉路口违《。反本规定的 — 》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占用:道路影?响车辆?通,行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 ,   (一) 单】位或:个人基建施》。工,未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 【     【 ,   (二》) 临时《占用道路施工不【按规定清理》现,场修:复路面的; —   【  :   ? (三) 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和【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 》      —  :(四) 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停车—场地的?;   !   ?   (五》) 占用道》路设:置台阶、门坡或其他!。妨碍交?通的设施的;—    !     》(六) 在》主,要道路上《停车装?。卸货物的 》前款所列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由市政—工,程路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  》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损坏—、占用或者擅自移动!交通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元罚款或者!警告 ? ,      !   (《一) 机动车违【反规定?。鸣喇叭的; 】      】   (二》) 自行车违反【规定带?人或者闯红灯的; ! 《        】 (三) 》人力三轮车、板车】在禁行的《道路或禁行》的时间行驶的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处五元罚款!或者警告可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 》 ,  :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处罚《应按国家规定的交】通管理处罚》程,序处理 《 ,   —。  受罚款处罚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当场】交纳罚款而未交【罚款的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员可以!暂扣驾驶证或者行驶!证;  !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暂!扣车:。。辆;对其他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罚款的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  : 受吊?扣驾驶证处罚—。的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交出驾驶证的迟交!一日增加吊扣期限五!日 【。    《公安:机关或者交通—警察收到《罚款或?吊扣:。。的驾驶证后应当场】给被:处罚:人开具收据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 第二?十三条?  交通《警察在执行任务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处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 ,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