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交通?畅通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和从》事与道路交》通有关?的,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其职责《是
》
,
《 (一【) 宣传道路—交通法规;
—。
【 《 (二)》 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
— : (—三) ?管理道路交通设【施;
】 】(四) 监督管理本!。市车辆和驾驶人员
!
:
,
《 第四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第五【条 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
— 第《六条 大型公【共交:通车必须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小:型公共交通》车,必须按规定的线路】、时间行《驶,
:
?
大型公】。。共交:通车、小型公共交通!车、长途客》车必:须,按规定站点停车【
?
第】七条 机动车辆不!。准在:禁行的道《路和禁行的时—间行驶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行时应事先到公!。安机关办理通—行证
【
禁止【拖,拉机:六时至二十二时【在,主要道路上行驶 】禁止载运不》可解体?的超过?高度、宽度、长度物!品的车辆七时至十九!时在主要道路上行】驶
—。
第—八条 自行车【不准带人但配—有安全座具的可【带一名学龄前儿童 !人力三?轮车:。、板车七时至九时】和十七时至十—九时禁止在主—要,道路上行驶
!。
《 在禁行时间内】横过主要道》。路时应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 第九条 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减速【慢行直行和左—转弯的车辆遇红【灯必须停在停止线】以外
?
《
机动车】在,主要道?路,上停车装卸货物应】于二十时至次日六时!进行 ?机,。动车不?得在市区禁》止鸣喇叭的地段【鸣喇:叭
—
, 第十条 !车辆必须在停车场或!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或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
— 设置在道路上!的,临时停车场地由公安!机关划?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道路—上设置停《车场地不准占用【道路设置《台阶、门坡或其他】妨碍交通的设施
】
:
》 第十一》条 ?禁止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和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其他道路的应【经公安?机关和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十!二,条 : ,。市,政建:设临时占用道路【应与公安机关协【。。商共同采取维护交】通措施单位和个人】基建施工临时—占,用,道路:
?
应经!。公安机关和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范围!施工 施工现场【应设置路栏和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
:
《 必要—时派专人《维护交通秩序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按标准修复—。路面验收《合格保?障,道路:平整、畅通》
! 第十?三条 交通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明晰—破旧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新建—。、扩建道路必—。须同时规划建设相应!的,公,。共停车场及其他【交通:设施
?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占用或《。擅自:移动交通《设施 行《道树:、绿篱、跨路管线】、标牌、广》告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档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
!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商场、体—育场、旅《游场所、影剧—院、:展览馆、医院—、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安,。建筑和居民住宅区、!商,。业街
?
!应设置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未:设,置相应规模停车场】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共!停车场地不得改【作他用
—
:
第十五条! ,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和奖励
! 【 (一)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或道路交【通设施成《绩显著的;
!
》 , (二) 检!举,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为或【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有】功的;?。
,
?
,
: (三!), 为避免《或制:止重大特大交通事】故作:出贡献的;
!
— (》四): 在道路交》通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
》 第《十六条 《。。 ,大型公共交通车、小!型公共交通车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的处三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单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
— 第十七条— 大型公共—交通:车、小型公共—交通车、长途客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 《也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
,
:
: 第《。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
》 (一)】 未经许可》在禁行的道路和禁】行的时间内行驶【。的;
《
》 《 (《二) ?通过交?叉路口违反》本规定的
—
】第十九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占!用道路影响车辆通】行,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
【 (一) 】单位或?。。个人基建施工未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
】 《 ?。(二) 临时占【用道路?施工不按规定清理】现场修?复路面的《;
》
【 (三) 【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和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
? 【 (四) 擅自在】道路上设《置停:。车场地的《;
》
— (五) 占!用道:路,设置台阶《、门坡?或其他妨碍》交通的设施》的;
》。
:
【 (六) 在【主要道路上停车【装,卸货物的《 前款所列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由市政工程【路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
,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损坏、占用—或者:擅自移动交通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
【。 ,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元罚款或者【警,告
:
【 ? (一》) 机动车违—反规定鸣《喇叭的;
》
:
— 《 (二) 》自行:车违反规定带人或】者闯红灯的;
!
,
》。 : ?(三)?。 人力?三轮车、板》车在禁行的道路或】禁行的时间》行驶的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处五元》罚款或者警》。。告可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
】
,
: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处罚应按国家规定】的交通管理处罚【程序处理
【
:
受—罚款处罚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当—场交纳罚《。款而未交《罚,款的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员可《以暂扣驾驶证或者行!驶证;
】
?。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暂扣车辆!。;对其他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罚款的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受吊!扣驾驶证处罚—的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交出驾驶证的【。迟交一?日,增加吊?扣期限五日
—
《
? , 公安机《。关或者交通警察收到!罚,款或吊扣的驾—驶证后?应,当场给?被处罚?人开具收据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 第二十三条【 交通警》察在执行任务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
》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处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
: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