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2017年6月28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2017年8月17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公布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2017年6月28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2017年8月17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公布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