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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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工生育《保险:关,系维护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地区自行》制定
?
】 第三条《 , ,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州(市?)、县(区、—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
—各级: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的具体经办工—作,
! ,卫生、?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 第四条《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州(市)】级统筹、《。省级调剂金制度【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
第】五,条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 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0》.8-1.0%具体!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
!职工: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的?。调整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
《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的或者—所在:县(:市、区)经办—机构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登记—手续其中《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
:。。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职工生—育,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终止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 第七条—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来源
!
,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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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 : (三)》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增】值运营收入;
【
— (四》)按照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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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政在基金—出现不足时给予的补!贴资金;
—
(!六)其他依法应当】纳入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
?
《
? 第八条》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政府:其他预算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挪【作其他用途
】
? 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部门对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
— 第九条 【 生:育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统筹地经!办机构应当编制职工!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审核报同级政【府同:意后执行
】
》。 第十?。条 ?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调剂金用于各统筹地!区出现收不抵支情】况时的统《一调剂使《用具体办法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
【 第十一条—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
! (一)【。生育:或者计划生育假【期的生活津贴—;
—
(二)】。生育或者计划—生,育的医疗费》;
?
— (三)生育营养!补助:费;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
】 第十三条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怀孕流产、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以下产假待遇
!
,
》 (一)女职工!生,育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
,
【 (二)女职工【生育为?难产:、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
? (三》)女职?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 ,(四)女职》工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男职工晚育!的享:受7天护理》假
:。
!(,五)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15:天
! (六)》怀孕:满7:个月以上流》产时按正常》产假休假
】
—(七)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
】(八)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
》
(九)】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
,
(—十)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5【。天
—
(十一】),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天
【 《(十二)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补救手术的休假40!天
—
, ? ,国家和省《对产假进行》调整的执行调整后的!产假
?
— 第十四—。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品费】、护理费和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 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实行: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议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经办】机构自行约定暂不】。具,备协议结算条件的】统筹地区执行个人包!干结算办法协议结算!或包:干结算执行“结【余归己超《。支自担”原则与【医,疗机构协议》结算超支的医—疗费用?协议医疗机构—不得向职工收取
】
,
—。 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协议结!算或包干结算的【。参考标准为
!
(一】)顺产2《500元
【
:
(—。。二):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3000元》
《
? (三)剖宫产!5000元
—
】 (:四)产前检查费10!00:元
》
? (五)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的2?0,00元
!。 (》六)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600元
!
(【七)放置宫内节育】器(含宫内节育器)!450元
》
— , (八《)摘取宫内节育【器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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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皮!埋术200元—
】 (十)皮埋【取除术1《50元
》
【 (十一)输卵【管结扎2《000元《
! (十二)输精管】结扎1000—元
《
:
《 (十?三)输卵《管复:通术2?5,00元?
《
(十四!)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
?
,
?
各统【筹地区可根据自【身基金?使用情况对》各项:参,考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
》第十五条 职工】因异地居住、急【。诊等原?。因需要在统筹地以外!地区:或非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应向经办【机构申报备案后就医!实行个人包》干结算?
:
— :第十六条 在怀孕!开始:到产假结束期间【因,生育引起的》规定并?发症的住院费用【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个:人负担?部分:。(不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的全自费部!分)再由生育保【险基金补《助70?%
:。
】 规定并发》症有异?位妊娠(宫外孕)】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各,。种原因引起的产前】、产中或产后大【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重度!产褥感染
》
,
【 未在?本条范?围内的其《他并发?症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
】
: ?第十七?条 职工生育【。给予1000元【生育营养补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00?0元:。
【 第《十八条?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职工被【确诊为不孕不育症】在具备卫生部批准】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施?行人工受精或试管婴!儿,技术的产《生,的医疗费给予最高3!000元的补助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 第十》九条 职》工因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死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 第二十—条 : 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营养费用、》死亡补助等》参考标准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基金!收支情况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适时予?以调整
—
第】二十一条《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其退休人员】发生生育或者计划】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医疗?费和生?。育营养费的补助标】准在职工生育保险】。基金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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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配偶计划内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医疗费补助标准支!付给男?职工在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
? 第二十三条】 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计划内生产—的不论胎儿是—否存活?均享受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助!和营养补助费
】
》 第《。二十四条 》 连续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因依法关闭【、破产、撤销等【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终止的!其职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合同终止后10】个,月,内发:生,生育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在职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
】 第二十【五条 《生育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
(一)】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
】
: (二)职工】的身份证;
【
《 :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医学证》明,;
【 《(四)?参保男职工申领【待遇的同时》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未就业【证明
! 第《。二十:六条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核—定待遇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
—
【。 第二十七条【 :未依:法办理?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本办法所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向职工支付
!。
《 第二十八条【 , ,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行为?协议医?疗机构应当是具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医疗机构
!
【 经:办机构审核生育【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需要协—议医疗机构出具【有关记?录和病情证明的协】议医疗机构应—当,配,合
?
《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经办机构】、协议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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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1997年9月!16日?印,。发的云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