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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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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责令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
》 (一—),应当招标未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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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而自行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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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以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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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不?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的;
! , 《 (?五)同一招标项【目在不同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对?不,同的潜在投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内容不一致的】;
! 《 (六)》未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报送:审批、?核准的;
!。。
】 (七)改》变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而未】重新:办理审批、核准手】续的;
【
】 (八《)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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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社会】中介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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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时间少于】5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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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过发放招标》文件谋取经济利【益,或,。者假借招标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
【 (三)评标委!员会或者《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 (四【。)非法干预》评标:委,员,会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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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五:。)对开?。。标过程不记录的;
!
《
【 , (:六)未按照规定公】示中标?结果的;
—
!。 (七)不按照!规定收取或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
《
《
: , 《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招标投标报告和电!子文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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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未经》资格认定、》超,出范围代《理、转让招标投标】业务、或《。者接受同一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代理、投标咨询!业务的;
!
? 《 (十)强制投】标人接受《服务、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
!
【 (十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
,
》第五十一条 投标!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中标!结,果无效由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中标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
— —(一)以行贿谋取中!标;
! , 《 (?。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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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 (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 : 第:五十二条 投标】。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中标结》果无:效由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中标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
,
:。
》 (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
:
】 (《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
! ?。(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
《
— (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转让、分包无效!。由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第五十四条 —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参加招—标项目的评》标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出评标【的;
! : (二)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 (—三)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
! — (四)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或者不公正》行为的
》
上!述行为影响评—标结果的《。评标:无效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评标或者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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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收?受招标人、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收受的?财物: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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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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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违法决定不招标或邀!请招: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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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按规定处理投诉】和举报的《;
【 ? (三【)非法干涉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或确定《中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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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四)干》。涉资格审查》、评标?的;:
— 【 ,(五)强《制招标人报审标【。底或者最高限价的】;,
》
》 (六)违法!收,取费用?的;
! (七!)其他?行,政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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