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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九《条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责令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  —     》  (一)应当招标!未招标?的; 】       【 ,(二)?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而自行招标】的; ? : ?     》   (三)以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 】 :       【  (四)》不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的《; 【    《  :  (五)同一招标!。项,目在不?同媒介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对不同!的潜在投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内容不一致—的,。;   !  :  :  (六)未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报送》审批:、核准?的; 【   ?      (【七)改?变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而!未重新办《理审批、核准手续的!; ? ,。      】 ,  (?八)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的 】   ? 第:五十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社,会中介?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    (一)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时?间少于5日的—; :。    】 , ,   (二)通过发!。放招标文件谋—取经济利益》或者假借招标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      —   ?(三)评标》委员会或者》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    —     (四)】非法干预《评,标委员会评标的; ! ,  》    《   (《五,)对开标过程不【记录的; !    《  :。   (六)未【按照规定《公示中标结果的;】 》 ,        (!七):不按照?规定收?取或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 《     【   ?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招标—投标报告《。和电子文档》的; 《   —      (【九)未经资格—认定、超出范围【代理、转让招标投】标业务、或》者接受同一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代理、?。投标咨询业务的;】    !  :   ?(十)强制投标人接!受服务、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 【     》。   (十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    【。 ,第五十一条  投标!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中,标结果?无效由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中标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  》       (一!)以行贿谋取—中标; !        (!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      —  (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       】  (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第五》十二:。条  投标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中标结果无效由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中【标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        】(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      —   (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  ?     》  (?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       【(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 ?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 ,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转—让、分包无效—由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 : ,   第五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参加招标项》。目的评标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出评标的!;  】       (二!)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    —     (三)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 【        】 (四)《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或:者不公正行》为的:  【   上述行为影】响评标?结,果的评标无》效,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评标或】者重新?招标 【     》。。第五十五条 — 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收受招标—人、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收受的财物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六条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违法决】定不招?标或邀请招标—的; ?     !    (二)【不,。按规定处理投诉和】举报的?;, 》        】 (三)非法干涉】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或确定中》标人:的;  !       (】四,)干涉资格审—查、:评标的; —。。 ?         !(五)强《制招标人报审标【底或者最高》限价的?; 【     》   (六)违法收!取费用的; 【    【     (七【)其他行政违法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