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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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
一、】云,南,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相对集中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行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照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具体参保】办法由云南》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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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云南【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的工伤保险工—作
《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
三【、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地(州、市)级】统筹:,分:步到位取消行业统筹!原养老保《险省级直接管理【的企业暂由省社会】保,。险局管理待条件【成熟时下划》属地统?筹在本?实,施办法实施前未【参加省本级统—筹的单位一》律,实,行属地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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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集【中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统》筹地
! 四、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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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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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工伤】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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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滞】纳金;
—
!。 (四) —地方财政补》贴,;
】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收入
》
—。 五、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以下项目—支出
—
! (一) 工—伤医疗费;
—。
?
: : 《 (二) 工【伤一级至四》级职工?伤残津贴;
【
》 ? (三)【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
! (四)! 配备国内普及型的!辅,助器具费《;
》
【。 (五) 【工伤: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
》 :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 (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 ? (八)—。 ,丧葬补助金;
】
《 : (九】) 供养亲属抚【恤金:;
?
— 》 (十) 劳动【能力鉴定费》;
》。
! (十一)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 六、统【筹地区可从当年收】取,的工:伤保险基金》提取10%建立储】备金用?于预防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由统筹地人民】政府制定
》
《
? 七、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省和地—(州:、,市)两级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鉴定的日常事务
!
《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制定全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鉴定程序
!
:
: 省本级【统筹单位的》劳动:能力鉴定暂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参《。。与鉴定的专家—不能与初《次参与鉴定》的相同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
— 八、?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但用人单位、!职工亲属《或个人应在7日内】到经办机构备案伤情!稳定后?应转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服务【机构治疗
!。
《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应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建议—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后:到签订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配置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限—额和管理《规定: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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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的医疗!。终结:期按照云《南省:劳动厅、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职工?外伤、?职业中毒医疗—终结鉴?。定标准〉的通知(云!劳险〔?1992〕10【号)执行
》
》 十、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自领取?工伤津贴的当月起】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封存个人帐》户,其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再予:启封工伤一级—至四级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原》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低于工伤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原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基本》养老金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的基本》养老金÷120个月!的,金额:低于工伤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补足《差额:
【 ?工伤:一级至四级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其按月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以及治?疗,工伤:。。。部位旧伤复发的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 十》一、工伤一级—至四级职工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后易地】安置:的由用人《单位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个月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十【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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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30个月、【六级2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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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
【。
十】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
【 《 :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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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6个月、【。八级:4个月、九》。级,2个月、十级1【个月
》
— 十四、按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二、十三条—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四年!以上:(含:四年)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以—上(含三年)不【足四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60:%支付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二年】以,。上(含二年)不【足三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40%支付】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上(含一】年)不足二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20%支《付给本人《;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10%支付给本!人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应将云南省【职工因工《伤残证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 十五、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个月:
【 ?。十六、申请工—伤待遇应向经办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保险待遇—审批申请表
【。
— 十七、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作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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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用人单位因破产、!关闭、撤销、歇业(!含视同歇业》)、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优先拨?付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并,将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领取工伤津贴的!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人员以及已【经退休的工》伤,人员领取工》伤待:遇,的手续移交长—期居住地的社区管】理未建立《。。社区的可委》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管《理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五?。级至十级伤残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应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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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外派:职工出境工作—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用人单位【应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手续凡《未办理有关手续的出!境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费用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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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先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
,
: (】一)交通事故已【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停工:留薪期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如给付》的标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应当!补足差额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予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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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如》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 》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除,按本:条(一)(二)款】。享受待?遇外其它工伤—。保险:待遇按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 ,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它原因【工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应按【照条例?。及本实施《办法规定给予其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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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或停交工《伤保险费的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
》。 因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基数】。不实而造《成职工工《伤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并支付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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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十二、本实施!办,法不适用于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实!习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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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未【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取得营业执照—的外埠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职,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伤亡事故或!受到职业伤》害的应?由用人单位、职工或!直系亲属向参统地】或取得营《业执:照单位所在地的地】(,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外: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书面委托的》由受委?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工伤认定事宜
【。
《
二十四】。、本实施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关于云南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云】南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19》97〕15》。6号)中《的云南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