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
?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艾】滋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和】人文关怀《实行综合防》治与治理《。
【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艾滋病预防和!控制规划安排落实艾!滋病防治经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
!
— 第四条 —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
!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职责负责口—岸的艾?滋病监测和出入境人!员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检测工?作
》
《。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本办法
】
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以及:。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关怀活》动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
—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公》益性:宣传:
?
:
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当,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或者专题【讲座
】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七《条 科技、卫生、!药监等部门应当将艾!滋病防治研究—列,为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艾滋病治疗—药物的?。开发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
—。
? ?第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检》测和信息网络—系统对艾滋病流行态!势进行分析和预【测为:。制定:。预防:和控制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
?
,
第九条 ! 单位和个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的艾滋【病,监测工作应》当给予配合
—。
,
《 第十—条 医疗卫生、】采供血?和检验检疫》机构应当《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公民】提供服务
》
【 第十一条— 捐献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血液或?者精液的应》当进行?艾滋病?病毒感染《检,测
—。。
: 禁《。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捐献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血液》或者:精液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药】监部门有计》划地在批《准开办?。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中对注射》吸毒人员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 ? 第十三条 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等:。提供住宿的公共【场所:和,营业性娱乐服—务的公?共场所其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摆放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
《 经批准开》办戒毒治疗业务【或,者从事艾滋病、性病!诊治:。业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其—诊疗:场所摆放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
,。
车站!、机场、《码头、?工地、旅游景—区等流动《人员集中的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 在前三款规!定,场所摆放安》全套和?。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实施
—。
第】十,四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亲属不得【剥夺其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权利
—
【 第十五《条, 医疗《卫,生、检验检疫机构】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疫情
】
:
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通报?和公布全省的艾滋病!疫情
—
,
》第十六条 —被强:制戒毒、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的人】员和其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由监?管,单位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医学】管,理;其获准离开监】管场所时监管—单位应当《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
—
:。。
— 第:十七条 从事【艾滋病防《治实验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实验》室感染和艾滋病病】毒扩散
—
艾滋!病病毒毒株的—保存、传递和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交换、传递【和使用?
?
,
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设置、审批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第十八】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需!要进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应当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疗
》
》 ?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需要进行前【款规定以《。外的治疗《或,者患:其,他疾病?需要救治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接诊
!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母婴阻断!治疗;?为城镇生活困难和】。农村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安全套;所需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
— 第二十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生:活困难并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给予生—活救助;对艾滋病】病人死亡后遗—。。留的:。孤儿:和孤寡?老,。人给予生活救—助
》
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保:密不:得泄露其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病史等资料
!
—。 :第二十?二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后果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三条 【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依法履行】艾滋:病监测、疫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疫情的;
】
? — (二)拒绝接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
【
?
? , 》 (三)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病!史等资料的;
【
【 《。 (四)》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
《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 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 十一【条、:第 :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