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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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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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县(市)】上一年公布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至八!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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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农村》居民按照《所,。。在县(市)上一年公!布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三至八倍征!收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婚生育的以违【。法当事人《所在县(市)上一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分别征?收三至?八倍的社《会抚养费双方当【事人:合计征收不得—超过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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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执行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违法当事人—实际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人均收入—水平的社会抚—养费按三倍征—。收;相当于当地上一!年人均收入水—。平的按五倍征收【;高:于当地上《一年人均收入—水平:。的按八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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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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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违法多生育或者非婚!生育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上一年人均收入平】。均水平?的除按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征收抚养费外】按,其,超出部分数额的1】-2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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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的由上一年人—均收入水《平高的?一方:当事人所《在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双,方同时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违法【当事人一方》所在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另一方所在—县(市)《不得再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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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违法生育当事】人,所在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出书面征收【。决定;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当事】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出书面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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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 【 社会抚养费可以由!县(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缴或者由受委—托的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收代缴也可以由指!。定的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代收代缴】收缴单位《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自治区【财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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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达】到间隔期生育的【。由县:(市)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违法当事人所在县(!市)上?。一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照】不足间隔期的月份】给予罚款《
【 第五十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按下!列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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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生育费自】理三年?内不得晋级、晋职、!评选先进并依—法给予处分;—
】 (二)!农村:居民三年内不得【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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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已领取?光荣证又生育的【自生:。育之月起停止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待《奖励并追回》光荣证及已享受的】保健费和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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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
《
!。(二)未取得合【法资格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
】 (三)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
— 第五十—。二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县(!市)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对出具证【明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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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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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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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对符合规!定要求生育的—夫妻不发给生育服】务证:或者故意刁难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 — (二)利—用,职权或者工作之便为!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生育《者提供?条件或者索取、收受!贿赂:的;:
】 (三】)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抚?养费或?者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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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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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对检举、控告其违法!。。行,为的公民进》行打击?报复的;
】。
【 (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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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条 【 对未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的单位两年内不得!评为先进、模范、】文明单位《。已,经是先进(文明)单!位的予以撤销;【对单位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组织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三年内!不予晋职《、晋级
》。
《 对无特殊】情况不?落实本条例相关奖励!规定或?者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或者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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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拒绝、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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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扰乱【计划生育《工作:秩序:的;
! : (三)侮!辱、诽谤、》殴打或者报复执行】计划生育的》公务人员的》;
! ? ?。(四:)因:生育原因严重—虐,待妇女或者遗—弃女婴、《残疾儿?的;:
】 ? (五)—。打,击,报复举报群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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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干涉、阻碍他【人实行?避孕节?。育措施的《;
【 , 《 (七)藏匿、!包,庇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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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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